从2008年3月14日起,全国机场实施“禁液令”。有机场提醒旅客,七大类液态物品必须托运。 安检方面表示,一些病患旅客的随身携带药水需要带上飞机,在经过安检检查后,机场办好移交手续,请机组人员帮患者保管药品,下了飞机再返还。此外,机场安检站还加强了岗位值班人员的配备,每个通道开包人员由1人增加到3人。 液态物品具体所指: 1.食品类:包括矿泉水、饮料、牛奶、汤、糖浆、蜂蜜、果冻等 2.化妆品类:包括洗面奶、爽肤水、乳霜、乳液、护肤液、护肤油、香水及其他化妆品 3.喷雾及压缩容器类:如剃须泡沫、香体喷雾、补水喷雾等 4.膏状类:如牙膏等 5.药水类:如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必需的液态药品、隐形眼镜药水等 6.凝胶类:如头发定型及沐浴用的凝胶产品 7.任何稠度相似的溶液及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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