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胡志明市住宿的第二天早上,我到宾馆门口散步,想看看当地风情。正巧,一家婚庆公司门口停着一辆婚车,公司门面不大,婚车也不豪华,但用鲜花装扮后也很漂亮。由于公务在身,也不能等待,没有看到仪式,有点遗憾。
由此让我产生了对越南婚俗的兴趣,使馆的同志与当地朋友告诉我:越南的姑娘温柔美丽,越南的婚俗奇异独特,有些甚至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最奇特的是三种婚俗。
一是“初夜”“谢恩”婚俗。在越南北部蛮族的一些部落中,结婚时有一种让旧情人先占“初夜”的“谢恩”婚俗。一个新娘在婚前,往往有旧的情郎。如果确定与一个人订婚,就要同其他情人断绝关系。按传统习俗,新婚之夜新娘并不住在新郎的洞房里,而是去找旧情人共枕最后一夜,以示“谢恩”。从此之后,也就与旧情郎断绝一切来往,完全忠于自己的丈夫,不会再有其它的不轨行为了。
二是“抢亲”婚俗。在越南北部山区居住的娄娄族(Lo Lo),青年男女示爱的方式颇为特别,他们用线把竹筒穿起来做成扩音器,男孩子通过自制扩音器向他爱慕的女孩传达信息,他说:“我非常爱你,我将向你敞开我的心扉。如果你也爱我,我就把你带回家做我的妻子。”如果女孩也对男孩有意,她就回答:“你难道不知道我已经爱上你很久了吗?但是,你要记住,你的爱不应该仅仅表现为甜言蜜语。”这样男孩就明白那个女孩已经同意了他的求婚,他就准备迎娶这位姑娘了。过一些时候,男女双方私下计划,女孩先从自己的家里溜出来,让一群年轻的小伙子把姑娘“绑架”到男孩子家中。男方抢到姑娘以后,男方要杀猪设宴,庆祝抢亲成功。第二天通知新娘家里,第三天托媒人前往说亲。
如果双方父母同意,就可举行婚礼,女方派两名代表到新郎家中,赠送一篮子黏米饭和一只煮熟的大公鸡。新郎和新娘都要到屋外迎接这两名代表,并一起吃他们送来的米饭和鸡肉。
也有事前没有商量好的。如果女方被抢后不喜欢这位男子,就得设法逃跑,逃跑成功,男子就得向女方赔礼,还要送去一些酒、一只鸡和钱物等,另外还得向女方的村寨加倍赠送食物和现金。但当地的婚俗中是允许的,不算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