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阿克曼(David Ackerman)是一个可怕的丈夫。除了与妻子朱莉娅那昙花一现的婚姻,他还试图推她下楼梯。禽兽的他还对她说,债务令他入不敷出,希望妻子能当妓“卖肉”来帮补家计。
忍无可忍之下,她提出了离婚。
据纽约邮报报道,离婚在1915年可是大新闻——因为20世纪初提出离婚的女性仍属罕见,更别提离婚记录还可申请纽约州密封。 。 。长达惊人的百年。
只有一个州——阿拉斯加州,会自动为当事人封存档案,时间为50年。
100年前的离婚是什么样?瞧纽约小编最近翻阅了启封后的曼哈顿百年前离婚案,发现这些案件很容易成为今日头条。
剩女和伪作家
哈里特·卡德曼,70岁,在19世纪后半叶都孤零零住在Euclid大道,直到她遇上一位名叫弗朗西斯·赖特的47岁加拿大作家,彼此间开始书信往来。
作家是如此令她神魂颠倒,以至于她决定给对方送钱——多达500美元 (今天价值为$ 12,000),这样他就可以出版一本书。作家来到纽约看望他的恩人,两人迅速地在风景秀丽的尼亚加拉大瀑布下宣誓结婚,时间为1913年11月。
婚姻是短命的。卡德曼一年后提出离婚,暗指赖特的“人品问题”。她指责赖特(真名其实是弗兰克·达顿·杰克逊)“虚假和欺诈”,但却以“值得尊敬、诚信、守法和可敬的人”的形象蒙蔽她已久。
她说,现实中他的名声“非常糟糕”。
原因是,作家当时已和一位名叫迪斯·德巴尔的女算命师结过婚,被后人冠以“本世纪最大的招摇撞骗案和最无耻的骗子”。
19世纪80年代,赖特和德巴尔前往英国,1901年12月他在伦敦中央刑事法院被判犯强奸罪和入室盗窃。
赖特在臭名昭著的达特穆尔监狱只服了15年徒刑,与卡德曼成为笔友时,仍然是假释犯。
法庭文件记载,卡德曼描述说,赖特使用催眠术来迫使她结婚。
“她变得完全服从于他的意志,他威胁她,除非她同意结婚,否则将被毁灭和杀死。”
赖特辩解说,他从来没有对妻子使用过催眠。他只为身为老年配偶的她做了按摩,以“消除皱纹和静脉曲张。”和卡德曼分居后,赖特在离婚诉讼期间一直住在曼哈顿中城,并要求法官撤销此案。他说,卡德曼才是迫使彼此结婚的人。
“结婚的念头在她提出之前从来没有闪过我的脑海。”
法官没有为之动摇,于1915年三月废止了这一对夫妻的婚姻。
通奸=禁止再婚?
奥托和弗里达·巴登艾尔(Frieda Bardenheir)这对夫妻相处了近10年,直到1914年10月,弗里达邂逅了名叫金格拉斯的男子,并迅速坠入爱河,频繁地在男方位于西66街公寓幽会,直到奥托于1915年提出离婚。
“自1914年10月起,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被告一直与原告认识的这位男性通奸。”
“通奸并没有经过原告的同意、纵容、默契或承诺。”
法官丹尼尔(Daniel·F. Cohalan)选择惩罚弗里达的方式在当时非常流行:禁止她再婚。
根据1916年4月签署的离婚判决,“原告在被告的有生之年可随时再婚,相反,被告在原告的有生之年不得再婚。”
同时代还有另一位“情未了”的人妻,她叫海伦·弗洛克(Helen Floeckher)。
在戴绿帽的丈夫发现妻子与不知名的男子有染后不到几个月,法官约瑟夫(Joseph Newburger)批准这对夫妻离婚。
同样的,法官禁止海伦再婚,但允许她的前夫找第二任妻子。
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娜奥米·卡恩教授为我们解释上世纪的处罚。
“这在当时是一个常识:你已经在婚姻犯了过错,再婚不能保证不会再犯,”卡恩说。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