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中国孕妇来美“大生产”,就有联邦执法队的“大扫荡”。“大扫荡”过后,月子中心壮烈了,律师楼红火了。
联邦执法队扫荡南加州月子中心,把打算在美国生孩子的中国孕妇的护照收走了。这事儿挺堵心的,而更堵心的是这次被扫荡的月子中心的业主会面临刑事重罪的起诉。因此,业主纷纷奔向律师楼,请律师为他们辩护。
媒体报道说,月子中心的业主面临至少四宗罪的起诉签证欺诈、国际洗钱、诈领福利、偷税漏税。华人律师说,这次扫荡月子中心的目标是月子中心的业主而非待产孕妇,但无论如何,待产孕妇已经卷进来了,在签证欺诈这宗罪则上,孕妇也涉嫌说谎,与月子中心的业主共谋犯罪。所以执法队也把孕妇的护照收走了,并立即安排约谈。
为什么要约谈这些孕妇?因为她们在这宗案子中起码是关键的证人,甚至是污点证人。
人生在世谁不说谎呢?看那些罪犯在第一次过堂的时候,辩护律师都教他们两招儿,第一少说话,问什么答什么,切记言多必失;第二,首先要对检方的指控表示“我没罪”,等犯罪证据充分的时候,再跟检方协商达成认罪协议,以减轻量刑。“我没罪”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在说谎。
在美国,进入司法程序之后就不能说谎了。说谎就是妨碍司法调查,属于重罪。当年克林顿在白宫里搞小三被揭露之后,就向法庭说谎,说他根本没干那些事儿。结果,国会差一点弹劾了他。国会弹劾克林顿的理由不是因为他生活不检点搞小三,而是因为他说谎,不承认事实。在美国人看来,总统的个人生活问题是他个人的事儿,说谎可就是大众的事儿了,所以容不得说谎。
月子中心这件事很麻烦,麻烦的关键点就在于承认说谎到什么程度。据律师判断,联邦执法队之所以能准确无误地半夜敲门查缉月子中心,事先没掌握证据的可能性是不存在的。这就是说,人家已经掌握了充分的证据才敢半夜敲门。对执法人员已经掌握的证据,业主不得不承认已经犯了罪。但接下来怎样量刑就看业主的配合程度了。
前面少说了一句。就是执法队掌握月子中心犯罪证据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除了探员和卧底之外,还有一条重要线索就是线人的举报。谁是线人呢?就是那些已经向联邦执法队投降了的认罪了的愿意揭发其他业主的人。当了线人之后,原先的罪责可以轻判,甚至可以立功赎罪。在群体犯罪者当中,谁先向联邦执法队投降,谁就有当线人立功赎罪的机会。
这就是说,在类似犯罪案例中,下一个目标的暴露以及证据的采集,线人起到了关键的作用。说白了,就是甫志高带人抓了江姐,王连举带人抓了李玉和。月子中心业主面临重罪起诉,而大家心知肚明都知道,证据已经掌握在检方手里了,抵赖装傻卖萌都无济于事,连中国总理都说了,不能太任性,唯一能自保的就是投降和求饶,然后再当线人,为联邦执法队提供更多的有关月子中心的线索和证据。
月子中心业主花钱找律师辩护,得到的最佳答案也莫过于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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