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我觉得,人家找你坐下来谈谈,怎么能要钱呢?就像一个骑惯自行车的人突然改骑平板车不会拐弯那样,我就是不会开口谈钱。
本文摘自:《书摘》2014年10月1日,李敦白口述、徐秀丽撰写,原题为:《李敦白:热爱中国的美国人》
我是一个美国人,今年九十二岁。我热爱自己的美国人民。同时,我在中国生活了三十五年,并且,从1946年到1980年回国为止,我参加了中国的社会生活和中国共产党。可以说,我是一个“热爱中国的美国人”。
1977 年底获释后,很长一段时间感觉迷迷糊糊,医生给我打维生素B12,有些作用,但主要还是靠工作,沉下心来工作,也就慢慢恢复了。这是“工作疗法”。出狱后我没有回广播事业局,我到了新华社。基本工作一样,改改稿子,上点新闻学的课,翻译一些大文章,还有就是给领导做顾问,出些点子。
自从我到延安之后,一直到第二次出狱,从来没有想过要回美国,我想我会终老中国,把我的热情,我的才情,我的深情毫无保留地献给中国,没想到,1980年初我就回美国定居了。
是回去的时候了
从1945年来中国,到1980年回美国,中间整整隔了三十五年。多少岁月过去,多少人事变幻,我在中国有过贡献,受过迫害,出来了,解放了,应该可以安享晚年,而我在美国什么都没有。他乡已成故乡,故乡却早变他乡,怎么又动了归去的念头呢?这其中有几重原因。
首先是我对当时金钱至上的现实不能适应。与社会隔离了十年,出狱之后,我没有多少变化,社会却已大变,我们已经不能相互适应。我的思想比较僵化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则是这个社会显然染上了我早年深恶痛绝的病态。
最早的惊讶,来自辅导别人学习竟然要收钱。我们家老二正在学世界语,有个朋友是世界语专家,他有时晚上来家里辅导孩子学习。有一天他突然跟我要钱,把我吓一跳,我以前辅导过多少人学英语,从来没有收钱的事,如果要钱,别人准把你当神经病。真是不可思议。后来我发现,这是普遍的现象,什么事都要钱。
1978年春节,又发生了一件事。宾馆进了一批高档酒供应外国专家,却被服务人员偷偷卖掉,这要放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卖一瓶都不可能。我们单位的副局长兼党委书记就因为收了人家一只鸡几条鱼被撤职,送到乡下去了。非常严格。
还有这么一件事对我刺激很大。当时的商业部长王磊多次到丰泽园饭庄吃饭,招待亲朋好友,消费款只付一个零头。这件事,现在看来也许不算什么,但在当时却非同寻常,我本人把这种行为视作贪污。丰泽园饭庄的一位年轻厨师给中纪委写信反映这一情况,中纪委通报批评王磊,表扬年轻厨师,《中国青年报》在头版头条发表通讯《敢于向特权挑战的人》,将此事公之于众,点名批评了王部长,并配发社论《改革者,鼓起你的勇气!》。文章见报当天,王磊即向中纪委作了书面检查,承认错误,愿意补足少付钱款,还请求党纪处分。这是一件及时端正党风的好事,但公开批评部长的做法引起了《中国青年报》主管部门团中央以及商业部的上级部门国务院某些领导的不满,最后甚至惊动了邓小平,报社和记者均受到压力。听说王部长原已提出辞职,最后不了了之。
“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这样一件事。1980年1月21日,这个日子我至今记得很清楚,胡耀邦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传达邓小平的指示,说有些问题,如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的问题,以后报纸上不允许讨论,报纸就是宣传党的政策。我当时在新华社,还能看一些文件,看完这个文件,我就对玉琳说,看来我们该走了。很快,3月17日,我们就离开了中国。
我后来常回忆思考这段历史,觉得自己不一定对。我也听中国的朋友讲,不讨论姓社姓资对改革开放起了保护作用,应当肯定。不过,我认为“不争论”即使在当时可以理解,时至今日,无论如何不应该再坚持了。
历史在这里拐了一个弯,它的理想、目标、途径都与我年轻时代所追求的不一样了;在这个拐弯处,我选择了回到我的出发点,而不再像前几次那样顺流而下。
我对新时代产生了深刻的疏离感,不过,有一件事不曾改变,也不会改变。从斯坦福大学受训开始,我就无比热爱中国,想在沟通中美两国关系方面有所贡献,也就是聂荣臻司令员在张家口对我说的“架桥”。我大半辈子都在中国做这个桥梁工程师,现在看来我在这边已经无能为力,那就试试到另一边,继续架设这座桥梁。
从此岸到彼岸
一说回去,回去的问题就摆到了眼前。首先,我的护照已经在赴延安途中丢失。我把护照放在一个小布包里,把布包拴在马鞍上,不知它失落在晋西北的哪一个角落。在中国这么些年,从来没有回美国的念头,我甚至从来没有想过家,所以也一直没把这当回事。我去了秀水街的美国大使馆,签证领事塔斯克说,按照规定,我得问你一些问题。他问我,来中国之前,是否跟美国政府发生过法律上的问题?我说有。他问什么问题?我说跟你们伍德柯克大使参加同一个工会,被抓住坐过牢——伍德柯克大使当过汽车工会主席。他又问到护照。他问你原来的美国护照呢?我答丢了。他再问你是否做了认真的努力寻找?还没等我回答,他自己“扑哧”一声笑了。大使馆发电报给美国国务院,请示是否可以给我发护照,领事给我看了回电,说某某人既然没有犯下足以导致其丧失美国公民身份的错误,可以给其发护照。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ne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