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在韩国珍岛附近海域,一架巨型海上起重机在标记“岁月”号失事客轮沉没地的浮标附近作业。新华/法新
校长和10多名老师跪地谢罪原标题:韩国调查方提请逮捕船长等三人
船长把船交由26岁女“菜鸟”掌舵
尽管面临下雨、浪高、风急等不利因素,韩国搜救人员18日继续搜救“岁月”号客轮失踪人员。截至当天下午,官方确认的遇难人数上升至28人。
负责调查客轮失事原因的检察官同一天宣布,客轮下沉时,驾驶员是只有一年驾龄的三副。
由韩国检方和警方组成的联合调查本部18日正式提请逮捕失事客轮船长李某、三级航海师朴某、舵手等三人。
自责
获救校监因愧疚上吊身亡
写遗书要求把骨灰撒在事发海域陪伴学生
韩国沉船上有300多名高中生,而带领这些高中生出行的校监姜某被救出后上吊自杀。警方称,姜某52岁,4月18日被发现吊死在一棵树上。
警方在姜某的钱包中发现了遗书。姜某在遗书中写道:200多人生死不明,我没有信心一个人活下去。所有责任都在于我,是我筹划了此次修学旅行。请把我的骨灰撒在事发海域,让我和那些尸骨无存的学生在一起,在阴间继续做他们的老师。
17日晚上9点左右,韩国檀园高中的校长金镇明(音)和10多名老师跪在地上向在体育馆中等候最新消息的家长谢罪。但家长的反应依然愤怒,有些人失控痛哭着说:“我的孩子到现在都没有找到,难道你们的一句道歉就可以让他回来吗?”
问罪
盘点船长“五宗罪”
据韩联社报道,联合调查本部18日表示,已经以船长李某涉嫌弃船致使乘客伤亡的理由申请拘捕令,同时还以同样理由申请拘捕事发时掌舵的三副朴某和另一名船员。
根据韩国《船员法》,船舶遇险时,船长有义务为保护人员、船舶和货物竭尽全力。根据韩国2013年7月新制定的相关法律条文,船长李某将面临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弃船逃生致使乘客伤亡
交“菜鸟”掌舵 不在驾驶舱指挥
据悉,据正在调查本次事故的警方和检察院等掌握,“岁月”号的船长原本是一级航海师申某,但申某去休假后,便由船长李某负责本次航行,16日上午8时以后,掌舵的是刚入职仅4个月缺乏经验的三级航海师朴某(女,26岁)。
根据相关规定,船长也可在安全区间将舵托付给三级航海师。但是船舶进港、出港或经过危险区间时,船长必须在驾驶舱全权负责指挥。事故发生地点是海水流速韩国第2高的危险区间,然而海警从相关人员口中调查得知,事故当时船长李某仍在驾驶舱外休息。
如果船长离开驾驶舱期间由三级航海师掌舵的事实最终得到确认,则按照法律将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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