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常客”吴丽莹是否坐牢,取决于缓刑监视报告和她在这段期间能否奉公守法。(新加坡《联合早报》档案照片)
9月28日电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原为电脑程序编写员但目前无业的吴丽莹是法庭“常客”,多次因偷窃被治罪。不过,她首几次都因被诊断患有偷窃癖,获判缓刑监视。可是,她继续行窃,结果在2011年被判入狱和罚款。这一次,她因欺骗三名女子交出六个价值11万元的名牌手袋,被判监禁九个月。
一偷再偷但因获诊断患有偷窃癖而逃过牢刑的女惯犯,如今为她骗取名牌手袋而被判九个月的监刑上诉。昨天,她再一次获得可能缓刑监视的机会。
高庭法官陈成安昨天下令控方提呈缓刑监视报告,以评估吴丽莹(32岁,译音)是否适合这类刑罚。辩方则必须在上诉择日续审时,提出她的家人要如何监视她的计划,免得她又有机会重犯。
虽然吴丽莹这一次又有望逃过监刑,但法官昨天提醒她说,若她在这段控辩双方准备报告期间再干案,他将看也不看缓刑监视报告。
原为电脑程序编写员但目前无业的吴丽莹是法庭“常客”,多次因偷窃被治罪。不过,她首几次都因被诊断患有偷窃癖,获判缓刑监视。可是,这个惯犯继续行窃,结果在2011年被判入狱六周、罚款4000元。这一次,她因欺骗三名女子交出六个价值11万元的名牌手袋,被判监禁九个月。
吴丽莹的律师黄庆健昨天尝试说服法官时,形容他的当事人是个“受困扰的灵魂”,但她在康复中,所以要求陈成安法官给她改造的机会。他也强调,法庭判吴丽莹缓刑监视不等于轻判她,而是希望法庭给她一个因人制宜的惩处。
被告代表律师:
她需要治疗不是被囚禁
律师还说,吴丽莹需要的是治疗,不是把她关起来、放弃她。一名辩方精神科医生认为吴丽莹有抑郁型人格障碍症(depressive personality disorder),另一名精神科医生的看法则是她有冲动控制障碍(impulsive control disorder)。
不过,主控官阿马尔迪普星副检察司强烈反对。
他谴责吴丽莹变本加厉,说她“完成了店铺行窃的文凭(diploma in shop theft) ,如今升级到操纵学的大学文凭(degree in manipulation)”。
主控官也反问:“法庭每天都处理‘受困扰的灵魂’,难道所有‘受困扰的灵魂’就应该逍遥法外,尤其是轻度抑郁症与她犯罪无关?”
主控官盼法官别考虑
辩方精神科医生看法
他也指出,政府精神科医生诊断吴丽莹只是有轻度抑郁症,且她犯罪并非病情所驱使。此外,他也希望法官别考虑辩方精神科医生的看法,因为精神科界并非一致接受抑郁型人格障碍症的存在及它的诊断标准。至于吴丽莹患有冲动控制障碍,主控官反驳说她经过策划、有预谋地行骗,根本不是冲动行事。
吴丽莹制造一个转账记录假页面,诱骗卖家以为她已过账而交出手袋。当受害人发现上当后拨电给她,但打不通。吴丽莹为了避免泄露身份,利用他人的身份证注册预付卡电话线。
不仅如此,控方也质疑吴丽莹的家人能否有效地监视她,毕竟她出狱后不到三个月就犯下这次的罪行,还在家人不知情下一连欺骗三名女子。
法官感到进退维谷,一方面质疑一再送吴丽莹去监狱是否有效,另一方面又担心她会以为犯罪后总能获得缓刑监视。法官也指出,治疗需要时间,但在她接受治疗期间,法庭也得保护公众。
法官感到进退维谷,一方面质疑一再送吴丽莹去监狱是否有效,另一方面又担心她会以为犯罪后总能获得缓刑监视。法官也指出,治疗需要时间,但在她接受治疗期间,法庭也得保护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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