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福冈县福智町的养老院,一位百岁老人在庆祝生日。
最近,媒体针对当前北京的养老院问题,展开系列调查和报道,揭示出养老院问题的困境和乱象,引起社会反响。而北京养老院存在的问题,仅仅是当下中国养老问题的一个缩影。
人口结构老龄化,同样也是日本要面对的社会现实。同时,日本又是一个“福利国家”,其养老方面的理念与措施,不失为一个成功的范本。日本养老院什么样?有哪些值得我们借鉴?
日本养老院的制度保障
日本先后推出了“老人宪章”、“黄金计划”、“新黄金计划”等一系列法律,逐步完善老年服务体系,将养老问题通过立法上升到制度层面。
被称作“美丽国家”的日本,也面临出生率锐减,人口老化的社会问题。2005年,日本人口进入负增长,已是不折不扣的老龄社会。
老龄社会的出现,必然带来一个问题:老人的终老问题。
明治维新以降,日本社会的伦理体系是儒教,以家族制度为核心。但是,作为战后经济发展的代价,这种制度逐渐解体——上班族以公司为家,整个国家被称为“日本株式会社”便是一个隐喻。
在养老问题上,养老院是观察一个地区或者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尺。对于日本来说,这个问题已经通过立法上升到制度文明的层面。
比如,早在1963年,日本政府就推出了倡导保障老年人整体生活利益的被称作“老人宪章”的《老人福利法》。经多次修订,日趋完善,其中有:
——政府出资修建特别养老院,为痴呆、卧床不起等体弱老人提供服务;
——组织“老人俱乐部”,吸引老人参与社会活动;
——强调社会福利的地方化和一元化,加强地方政府对老人福利的责任和职权。
再如,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日本先后推出了“黄金计划”、“新黄金计划”,完善了以“居家养老”为中心的社区老年服务体系,扩大了家庭服务员队伍,新设为老年人提供休息及特别看护的短时服务设施、日间服务中心等,提供各种日间服务(包括饮食和体育锻炼)。
日本著名作家、护宪团体“九条会”的创立者之一加藤周一曾提出过一个“QOL”指数的概念,意为“生活品质”(Quality of Life),而日本是很以自己的高“QOL”为自豪的,因为体现在各个方面,比如养老院。
日本实现“按需养老护理”
日本的养老护理制度呈现出一种“按需养老护理”,将需护理程度分成了不能站立、不能步行、不能排便等各个级别,并按照这些不同的级别,提供不同服务。
当前,根据日本“国民年金”绝对金额不足的现实,未来的老人要长期工作。
2007年,在被称为“团块世代”的战后第一个出生高峰出生的人集体退休之后,状况越发严峻,把退休年限提高到70-75岁,已不是笑谈。
工作一生的老人,一旦停止工作,便会成为家庭的“负担”,而以家族制度为核心的社会伦理体系的解体,如果没有新的替代性制度支撑的话,家庭的负担会转化为社会的负担,社会将不堪其累。
在这种情况下,日本政府在长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数年前导入了面向全体国民的“国民介护(看护)保险”制度,与40年前全面实施的旨在使国民享受医疗保障的“国民健康保险”一样,覆盖全体纳税人。
这在整个西方国家来说,都不失为一项大胆创举,被称为“家族革命”。
这意味着对老人的看护,不复依赖家庭,而通过无血缘关系的专业人士所提供的专业服务来实现其保障。
同时,由于日本年轻人的观念上较为西化,结婚后搬出去生活并自己带孩子,老人寂寞、孤独现象十分普便。
日本的养老护理制度已较为完善,呈现出一种“按需养老护理”,将需护理程度分成了不能站立、不能步行、不能脱穿裤子、不能排便、不能用餐、不能吞咽食物、不能记忆等各个级别,并按照这些不同的级别提供登门访问型、赴养老机构一日型、短期入住型、入住特别养老机构型、入住老人福利院等不同服务。
很多人去日本,经常会看到一个奇怪的现象:不仅街上的出租车司机大多数是上了年纪的老人,而且酒店、商场的许多服务人员也是白发苍苍的老者。
在日本,有一个“30分钟养老护理社区”计划,即在距离大概30分钟车程为半径的社区内,建设配备小型养老护理服务设施的新型服务社区,推行小规模多功能型自家养老护理和登门访问看护。为了帮助腿脚不灵便的老人,日本还成立了社会团体“老年人外出介助会”。
“终老于家”不是梦
作为“民生大国”,日本在承认传统家族制度崩溃的现实的前提下,不回避责任,以社会财富的积累为条件,以保险的契约方式,为国民的晚年埋单,以“国富”回馈国民。
“按需养老护理”不仅仅是在公立养老院,民间养老院同样如此。
不少日本的企业,也建设个性化的商业养老院。看护型养老院主要供身体不便和患病老人入住,由养老院下属团队为入住者提供看护服务;住宅型养老院供身体状况正常的老人居住,当老人需要看护服务时,企业提供临时看护服务;健康型养老院类似宾馆,院方只负责打理老年人的日常家务。
为保证养老院的良性运转和避免所谓“虐待老人”现象的出现,日本还在老人服务机构自我检查基础上,引入更为客观和公正的第三方评价体系。包括硬件上的建筑、设备、人员配置以及软件上服务的质量、老人的评价等。
目前日本全国范围内基本上都已经实施了这种评价制度,东京都率先提出了“三年一审核”的思路。
还有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就是护工待遇。目前在日本养老护理人员的工资待遇并不高,平均月工资20万日元,而日本国民人均月工资标准是50万日元。为此,政府日前给每个养老护理人员每月增加了1.5万日元的工资。
“终老于家”几乎是所有老人的愿望,而这需要国家层面的制度保障。
众所周知,上世纪90年代以降,尤其是进入21世纪之后,日本明显加快了“普通国家”化的进程,而所谓“普通国家”,说白了就是政治大国(State Power)。但是,还应该注意到,与“普通国家”化的战略议题相平行,日本社会其实还有一种不可忽视的社会思潮,那就是彻底反思、摒弃近代以来“富国强兵”的国家道路,开创既不诉诸军事能力,也不诉诸经济力量的“第三条道路”——民生大国(Civilian Power),即通过谋求国民的福祉,来实现国家的尊严及在国际社会中的存在感。
该制度创新的实质在于,国家在承认传统家族制度崩溃的现实的前提下,不回避责任,把负担一味推向社会,而以社会财富的积累为条件,以保险的契约方式,为国民的晚年埋单,以“国富”回馈国民。通过这种改革,哪怕是鳏寡垂病之人,也不复为自己终老担心,颐养天年,终老于家园,而不是医院,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梦。(刘柠 北京 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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