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平一家。
澳洲华裔男子周志平房屋千元拍卖案2月10日在维州高等法院继续开审,他因自己一栋价值63万元的房屋被当局以1000元廉价拍卖一案,将买方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这宗“不可理喻”的交易。
违反庭令家宅被千元拍卖
一家五口死守誓言不妥协
法庭聆悉,周志平因拖欠另一名中国侨民9.6万元,未执行法庭的偿还令,其自己亲手建造的位于Braybrook的住宅被法庭没收,随后于2011年12月在治安官办公室举行的拍卖中,被Ronald Geoffrey Kousal以1000元竞价拍得。
记者获悉,当日拍卖未设低价,有人出价200元后,Kousal开价1000元胜出。这栋房屋背有46万元按揭贷款,资产净值约为17万元,总值约为63万元。
周的代表律师Paul Hayes在庭上称,“这是一起不同寻常的案件。”他认为这项交易应该被撤销,因治安官未能履行义务,确保得到真实的销售价格。根据普通法,这项拍卖交易是“不真实的”和“不现实的”。
他说:“这确实太荒谬,房价被严重低估。他(治安官)无论出售什么物品,都应该获得合理的价格。”
不过,治安官的代表律师Anthony Strahan辩护称,根据《治安官法》,治安官办公室没有责任保证拍卖的结果,但必须保护买家的权益。
周正平指出,他的英语不好,难以理解治安官发出有关出售房屋通知的法律后果。在受到买家Kousal的律师Daniel Harrison质问后,周承认还拥有4处物业,其中包括一个价值150万元的发展项目。
周在庭外接受《先锋太阳报》采访时表示,他与妻子及3名子女不会离开自己的家,会就被扫地出门或住宅被售之事抗衡到底。他说:“我告诉过治安官办公室‘不要出售我的住宅’,我们已经告诉他们有些问题了。”
Kousal表示,他是以公平方式通过拍卖途径购得周的物业。他已经为此支付了11.9万元诉讼费用、印花税和其它相关费用。
买家被指“不正当得利”
律师质疑违反“公序良俗”
记者获悉,今起案件由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驻墨尔本分址负责受理。该律师楼负责人沈寒冰告诉记者,这一交易是“荒谬的,不可思议的”,并指责买家的所作所为是“典型的恶意及不正当得利”。
沈寒冰称,其律师楼正代表当事人起诉买家,要求撤销房屋买卖交易,当事人会支付买家相关的买房费用支出。此外,他认为维州政府在处理时这处房产拍卖时存在不当行为,给当事人造成了难以想象的损失。
沈寒冰还质疑维州财政收入办公室存在不作为。“这个部门是专管印花税和政府财税收入的单位,其职责之一便是调查隐瞒真实价格的买卖。在得知有房屋被以千元价格拍卖后,应该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沈寒冰说,“在这宗拍卖中,且不管周志平损失如何,对国家税收而言也是损失。”
沈寒冰指出,这场拍卖违背了最基本的法律准则,即“普通法”中的“公序良俗”的原则。“任何房屋在拍卖前,均应该有最基本的估价”。他称,“有一批人专门以倒腾政府拍卖对象而盈利,常常看到价值数10万元的查没奔驰车被以数万元价格拍出。政府必须针对这种现象有所作为,以避免财税损失。”
周志平是可怜的,自己亲手盖起的房屋在这宗拍卖中几乎被“拱手送出”;不过,周志平又不是完全无辜的,面对庭令而不执行,一定程度上他自己也“促成”了这宗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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