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澳大利亚昆州妈妈由于对11岁的女儿进行“离奇的性教育”,日前遭当地法院判决入狱四年。
这名37岁的母亲来自阳光海岸(Sunshine Coast),育有四名子女,年纪最小的女儿年仅11岁。为了对女儿进行所谓的“特殊性教育”,这位老妈可谓无所不用其极,竟然接连三次拿手机拍摄自己 “强暴”女儿的现场实况,甚至还令女儿旁观某些性活动,过程中还要求其“不停的回答问题”。
负责主审此案的法官罗伯森(John Robertson)表示,受当事母亲“自私的犯罪行为”的影响,这名小女孩已经无法和母亲保持“健全的母女关系”。
罗伯森指称,“虽然母亲对女儿实施性侵犯的案例非常鲜见,但我们依然要对这种不堪的行为进行强烈谴责,并要对当事人进行严重惩罚。”
“这位母亲号称是对女儿进行特殊性教育,但实际上女儿并未从中得到任何学习的快乐,如果一个人对‘性’这种东西鬼迷心窍了,那他/她的生活一定是非常混乱不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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