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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美探子携现金入境未申报 华人母亲1.8万遭没收 |
www.sinoca.com 2011-08-27 星岛日报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长期以来,许多华人担心携带大量现金入境美国,如果如实申报,将会遭到美国海关的刁难及收取税费,多数选择隐瞒不报。律师周健25日表示,美国对旅客携带入境的现金数量并无规定,但规定超过1万元以上必须如实申报,申报并不会产生任何税费,申报后的资金也可自由使用。
华裔周女士上个月到纽约看望正在留学的儿子,并随身携带了1.8万美元的现钞以及少量的港币和人民币,计划帮儿子缴交下学期的学费及房屋租金。为了避免在入境时遭遇海关人员的盘问,周女士在入境时选择不申报,但却在过关时被海关抽查到身上所携带的超额未申报现金,当场没收。数日后,周女士收到美国海关的通知信,表示只会退回少量的港币和人民币,而金额高达1.8万元的美金现钞将全数被没收。
律师周健25日表示,携带大量现金入境不申报,将面临被查出后没收的风险。近期屡有发生中国留学生携带数万现金学费入境美国,在入境海关时未申报,结果遭遇海关人员抽查,现金全数被没收。此外,申报需如实。周健并介绍,有留学生将携带的3.7万元现金写成2.7万元,结果在抽查中被海关人员发现数额不属实,不仅没收全数现金,更进行罚款处理。
周健介绍,根据《货币与国外来往报告法令》,美国政府并未限制出入境可携带的现金额度,但若携带超过1万美元或等值货币的现金,出入境时必须如实申报,入境旅客可填写海关入境申报表(FinCEN Form 105)。这项现金申报只是旅行登记程序,不会产生任何税费,申报后的现金也可自由使用。
如果携带现金超过1万元且未如实申报,海关将会依法没收。如果申报的现金数额和被抽查发现的现金金额不符,携带者将可能面临现金全数没收及处罚的民事处罚,严重者还可能面临现金走私的刑事罪名。周健表示。如果现金被没收,携带者可在30日内进行上诉,通过提供文件,证明资金的合法来源和合法用途,要求海关部门退还现金。但从申诉到最后退回现金款项的过程一般需要数个月的漫长时间,而写携带者将可能被列上黑名单,在日后出入境时可能遭遇海关的重点抽查。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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