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前总统穆沙拉夫在任时实行的紧急状态法被巴最高法院裁定违宪,76名法官因牵涉此案而被停职。
紧急状态法既受立法限制,也面临违宪审查
由于处于紧急状态下国家权力被滥用容易造成不可预期的严重后果,对国家紧急权力的监督便显得十分重要。这种监督一般分为立法层面和司法层面。前者通过立法明确规定了国家紧急权的内容,行使条件和范围,程序等,将国家在紧急状态下的权力也纳入法治的轨道。后者则往往扮演事后监督的角色,对国家在紧急状态下的措施作违宪检查,如英国《国内紧急状态法案》,就明确规定了对紧急状态规章进行审查的程序和方法。2009年7月31日,巴基斯坦最高法院就曾作出宣判,前总统穆沙拉夫此前实施的紧急状态令违宪,采取的所有行动也是非法的。
紧急状态只是临时措施,随危机解除而结束
作为国家为应对紧急情况而采取的临时性应急措施,紧急状态一般随危机开始而开始。危机一旦结束,紧急状态也应该结束,此时,宪法和普通法律的效力恢复正常,被克减的人权恢复行使。国家紧急状态的解除,各国具体规定不同,但基本都由宣布紧急状态的机构执行,且程序比紧急状态的宣布更为简单。一旦解除紧急状态,往往意味着国家从特别时期走出,重新正常化。今年3月,阿尔及利亚解除紧急状态的同时,也开始了包括政治改革在内的全面改革。
然而在许多国家的紧急实践中,往往出现超长期或“永久性”的紧急状态,国际法学会1983年的一份报告指出:“长期性的紧急状态对正常的法律秩序会产生深远的独裁性影响,这正成为一种令人不安的趋势”
紧急状态法的制定初衷在于确保国家即使面对危机仍能依法运转,却常常面临国家权力被长期滥用的风险。紧急状态的解除,是国家运转正常化的重要一步。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