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县富乐顿(Fullerton)一名两度在女同事瓶装水里射精的菲律宾裔已婚男子,22日被法官判处有期徒刑180天,缓刑三年,不得接近或联系女受害人,并登记为终身性侵犯。
32岁南加大毕业的拉拉纳(Michael Kevin Lallana ,见图左),与女同事蒂芬妮(Tiffany G., 见图右)原本皆任职新港滩(Newport)西北房贷公司(Northwestern Mutual Financial Network Co.),2月24日他被裁定两项伤害轻罪成立。
橙县高等法院法官史璜姆(Walter Schwarm)宣布拉拉纳刑期前,受害人告诉法官:「虽然我经历的并非实质的强暴,但我感觉那是一种强暴,是未经我同意的性伤害。」
法官同意她的说法。史璜姆说:「本人得出的结论为这是以性为目的犯行,不是辩护律师声称仅是恶作剧。他把瓶装水放回女同事办公桌上,除了性满足没有其它理由。」
辩护律师辩称,被告做了胡涂事,但不是坏人。何况他根本没对被害人施以暴力,何来「伤害」?
史璜姆也禁止被告假释期间看色情东西或造访任何成人娱乐业场所。他也必须与原告至少保持100码距离,且不得与她接触。
至于女方提出的赔偿1万9000元薪水损失与医疗开销,法官将于6月3日裁决。被告判刑前并未发表声明。
拉拉纳去年4月与被害人调至同一办公室工作后开始犯案。去年元月某个周五,受害人把瓶装水留在办公桌上,周一回公司时喝了一口,觉得有精子味道,而把瓶装水丢弃。两人调到橙市(Orange)新办公室后,4月6日受害人又喝到精子味道的瓶装水,导致她生病,决定把瓶装水送化验。
去年6月化验报告出炉,证实瓶内是男性精子,被害人报警求助。警方透过DNA比对,确定在水瓶里「下毒」者为拉拉纳。
拉拉纳在侦讯时说,在瓶装水里射精,是因为「她的嘴唇会碰触到它。对我而言那是一种发泄,我有想到我的太太。」他发现蒂芬妮很迷人,「那是我能最接近她又不伤及我婚姻或任何人的一种方式。」他与妻子育有一女。
蒂芬妮,此事对她影响甚巨,害她从此很难相信他人。尤其是拉拉纳已婚且育有一女,完全看不出是坏人。她为此必须离职,换至另一家公司上班,去年10月她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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