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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大肆倾倒辐射水惹怒邻国 严令其遵守国际法 |
www.sinoca.com 2011-04-08 明报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中国外交部昨对日本将1.15万吨辐射水排放到太平洋表示关切,敦促日方遵守国际法,保护海洋环境。韩国之前已对日本倾倒辐射水表达不满,质疑有否违反国际法。美国《时代》周刊网站指出,国际法对在这方面的监管存在漏洞。
外交部发言人洪磊昨称,「作为日本的近邻,我们理所当然地对此表示关切,希望日方按照有关国际法行事,採取切实措施保护海洋环境」。洪磊表示,中方正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同时进行专业评估及继续与日方保持接触,要求日方及时、全面、准确地向中方通报。
俄罗斯外交部周四亦发表声明,敦促日本全面公布福岛核电站的情,并停止向太平洋倾倒辐射水。声明称,俄方谅解日方是「被迫」倾倒辐射水,以「避免更严重的威胁」,但俄方希望这种做法不会危及人类健康或破坏环境。
东电本周一宣布把福岛核电站1.15万吨超标逾百倍的「低辐射水」排入海中,以腾出空间处理部分机组内的高辐射积水。韩国外交部随即批评日方做法可能触犯国际法,日本外相松本刚明当时辩称,倾倒辐射水未造成「超越国界的影响」,「在国际法的义务关系上不会立即成为问题」。
1975年生效的《防止倾倒废物和其他物料污染海洋的公约》(简称《伦敦公约》),禁止缔约国向海洋倾倒有毒有害的放弃物,包括辐射物质。美国《时代》指出,日本是该公约签约国,但公约存在漏洞,只禁止从船舶、航空器、平台或其他海上设施向海中倾弃废物,并未规管从陆地倾倒污染物的行为,让东电有机会钻法律罅,诡辩从陆地倾倒辐射水的做法未有违法。
除了倾倒辐射水外,日本向外界通报辐射情的机制亦受抨击。1986年生效的《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规定,缔约国必须在出现跨越国界的有害辐射时,向受影响国家提供事故时间、位置及辐射量等数据,但日本政府与东电在发生辐射事故后多次被质疑隐瞒灾情。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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