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日本地震已进入第6天,看上去随时有爆炸危险的福岛核电站,依然牵动着所有人的心。对日本、对准备或已经建立自己核工业的国家来说,“福岛事件”都会是弥足珍贵的一课。观察日本核电业的前前后后,将有助于我们理解这个行业复杂性――而这不仅与科技有关
大地震后日本的55 座反应堆中有11座已经全部关闭并等待进行检查,这直接减少全国20%核电电力,而全日30%电力得靠核电供应。
不得而为的核电:日本地震频发,却拥有全球1/10核电站
在地质构造不稳定的日本,密密麻麻地分布了55座核电站。美国拥有上百座核电站,但它的国土面积是日本的26倍。日本70%的国土是山地,这个全球地震最活跃的国家拥有全球约1/10的核电站。若没有这次地震,日本政府本计划在未来20年新建14座核电机组。
在福岛核电站的一系列事故爆发后,日本人开始质疑:我们真的需要那么多核电站吗?是的。如果考虑到这个国家近30%的电力要依靠核电,也许,日本的作为充其量能叫做“有勇无谋”。由于对电的渴求,世界上有超过30个国家建立了核电体系。与高达75%电能依赖核电的法国相似,日本是一次性能源严重缺乏的国家,没有足够的煤、石油和天然气,也就没有选择。
资源匮乏让日本没有选择,发展核能一度被作为国策
要不要建立核电工业,与一国能源安全观密切相关。虽然共同面临着资源日趋紧张的问题,各国对能源安全的不同看法却会影响它们的能源战略。“福岛危机”爆发之前,全球正在筹备的新核电站有接近 400座,其中16座位于美国、11座位于英国,位于欧洲大陆的电站总数则更多一些;在亚洲,除日本以外,中国和印度也一直是核电的支持者。中国和印度一向倾向于从供应持续性和成本角度考虑能源安全,欧洲和美国的定义则更关注于安全和环境完整性。
能源匮乏的日本,其能源安全观清晰得多、但也近乎绝望:抓住更多资源是唯一出路,发展核能是日本一项国策。日本的电力自主率仅约为4%。80%能源靠进口,“跨越式发展核能”是这个国家自1973年就确定下来的、保障能源安全的举措。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一名专家透露,日本的目标是“将能源储备增加一倍,把能源自给率从38%升至70%”。
地震后,日本受灾者在临时避难场所里查看有关核电设施的最新消息。
以过硬的工程技术摆平“核电恐慌”,2007年柏崎刈羽电站危机化险为夷
尽管有关核电安全性的论证已不少,但很多时候,对核电的恐惧更多是心理上的。切尔诺贝利的梦魇,让很多人认为建立核电不啻“与魔鬼争夺财富”。除了技术上排除那些必要的疑问外,希望上马核电项目的政治家优先要做的,是平衡国民对核电的“成见”。这并非容易的事。
2007年,日本北部的柏崎刈羽核电站曾面临与今天福岛一样的危险。这座电站规模位于全球前列,可抗震级别却远低于当时的地震震级(6.8级),其中一座反应堆所受到的震动甚至超过其抗震能力近2.5倍。事故最终未酿成悲剧性后果,日本政府由此得到了一次难得的宣传机会:柏崎刈羽的例子证明了,我们没有必要担心。最初,当福岛核电站遭遇相当于其抗震能力5倍的地震、却并未立刻发生爆炸和泄漏,日本也一度忍不住为技术的伟大喝彩。日本政府的底气来源于这个国家超前的技术水平,但“核电恐慌”往往不是一两次事件能被平息的
“邻避主义”此起彼伏,以尽量多的细节打散盲目的恐慌
总体来说,核工业的安全记录是出色的。每年死于煤炭或石油开采事故的人数远远超过核电事故,但一宗核电事故就足以让公众所有的好印象被推翻。对希望发展核电的国家来说,几乎都会面临“邻避主义”(Nimbyism,意为“不在我后院”)的困扰。邻避主义者抵制包括核电站在内的一切可能对居住环境产生影响的设施建设。
现代核工业采用的多重安全防护措施,一次次地阻止灾难,却阻止不了随着现代公民社会出现的、利己的意识。日本人早就意识到,维护自身权益本身无可厚非,要建核电站无非依赖加大与公众沟通。向公众提供尽量多的细节――包括冗余反应堆技术、现代安全机制、核电站所处地点的地质构造稳定性等,将有助于消除公众由于核电站爆炸画面所引起的恐慌反映。
在日本以外的世界各地,反对民用核电的声音也总是此起彼伏
东京电力承认曾“篡改”核电数据,日本核电产业一度陷入信任危机
在亚洲,医生有时候会因担心患者痛苦而隐瞒癌症,但若隐瞒核电安全状况,则完全是另一回事了。人们对核电作为电力来源的信心丧失,往往是由运营商或政府的不坦诚所致的。2007年,日本东京电力公司(简称“东电”)承认,自1977年起对下属三家核电站共199次定期检查中“篡改数据,隐瞒安全隐患”,其中也包括福岛第一、第二核电站以及前述的柏崎刈羽。其中,福岛第一核电站数据曾被修改28次,柏崎刈羽核电站4号反应堆的废气放射能测定结果从“低”被改为“极其微量”。
福岛核电站危机后官方,以信息公开换取人心稳定
东电事件后,日本似乎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政府决心要扩大核电规模,那么就必须学会对公众足够坦诚。福岛危机爆发后,慌张的日本能源官员和东电负责人一开始依然含糊不清地公布着核电站的境况,众多日本人因为连具体哪一座电站发生爆炸都不知道而愤怒。
但这个状况在短暂的十几个小时后就有了改观。至少,从11日起,东电、日本经济产业省的官员以及地方长官就根据检测结果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12日放射性物质被确认后,针对事态进展说明的发布会更是以1天4场的频率召开
日本东京核电官员用结构图讲解福岛第一核电站2号机组爆炸情况。
20世纪60年代日本核电上马,50年代就已为核能立法
鉴于日本对丧失能源供给近乎疯狂的恐惧,它放弃核电的可能性几乎为零。那么,让核电“合法化”又如何呢?与复杂的核电技术相比,一纸立法看似简单,实则很不容易。已是世界上核电在建规模最大国家的中国,就至今没有一部针对核电监管的法律。
福岛发生事故后,日本至少能举出包括 1955年的《原子能基本法》和《产生原子能灾害后采取的措施》等4部有关法律。日本国会早在1954年就通过了第一笔核电预算,但第一座核电站1963 年才正式发电,此间政府不断遭到民间反对,不得不着手为核电安全立法。切尔诺贝利事故之后,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曾收紧了核电的标准,可是20多年来,这些标准还是自愿性质的。国内立法之所以重要,则在于其“垫底”作用:万一真有事故发生,至少能够依法找到责任人和开展赔偿程序。(专题部分内容参考戴维•皮林为《金融时报》所撰写的报道)
回顾核电工业建立历史,日本核电专家总是感慨,“在日本想建个核电站太不容易了”。日本无疑是核电领域技术最领先的国家之一,但这并不足够。既然放弃核电不是一个有效选项,日本政府就不得不学会体谅人们对核电的恐惧、学会对公众坦诚,以及尊重每一个反对的声音。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