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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花150万为海外官员编性行为指南 规范买春 |
www.sinoca.com 2010-11-11 国际在线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据英国广播公司报道,瑞典政府计划(995万元人民币)为被派往海外的政府官员编订一套性行为指南,规定哪些买春行为是不合适的,例如嫖妓、在发展中国家与当地人发生“不恰当”性关系等,并对违反规定者作出惩罚。
瑞典有一部《嫖娼法》,规定花钱嫖妓属于犯罪行为,但妓女出卖身体却是合法的。瑞典人在国外嫖妓的行为已经在国内引发激烈道德争论。性别平等部发言人约阿弗・巴特尔说,编订这部性行为指南的目的就是为在海外工作的公职人员的买春行为设定伦理准则,指南中将描述哪些行为是不可接受的,如果他们违反规则将会发生什么样的后果。巴特尔称,除嫖妓外,在一个深陷战争、饥饿以及贫困折磨的国家中工作时,与那些依赖救援的人们发生性关系显然是也不合适的。
性别平等问题大臣努阿姆库・萨布尼说,在处理政府职员在海外的买春行为时,政府部门需要“清晰明确”。她说:“显然,每个人都知道,在工作时间你不能去嫖妓或者浏览色情网站,也不能以富人的身份对那些生活在贫困中的人进行性剥削。我们必须在文件中明令禁止这些行为。”但萨布尼补充说,政府也不会对所有部门作出相同的规定,因为不同的机构有不同的需求,例如执行维和任务的军人和到布鲁塞尔短暂访问的官员在这方面就不能被相提并论。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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