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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城治安差频现闪抢闪杀 华媒吁华人避吃眼前亏 |
www.sinoca.com 2010-09-07 世界日报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日前媒体报道指出,大费城地区在过去76天,计有12件做生意的亚裔遭暴力抢劫,其中11件是进入家中行抢,势如洪水泛滥,造成亚裔小区恐慌。此事件引发华人关注,美国《世界日报》5日刊发署名评论指出,治安不靖,华人应避免吃眼前亏。
原文摘录如下:
最近宾州费城发生多起华人遭入室抢劫案子,都是店家半夜熟睡之际,多个劫犯持刀枪破窗或门而入,幸好绝大多数只是破财,有伤但无丧命。仍有开洗衣店的莫姓女士被用螺丝刀抢劫,不慎在夺刀过程中被杀死。据媒体报导,死者肯定与抢劫犯有一番搏斗,被家人发现送医院不治死亡,被劫走200元。
笔者以为,破财而保了命,应是危急场景下的最好结局,暑假期间有少数不肖青少年,三、五成群到处搜寻下手作案的目标与机会,因初生之犊不畏虎,而不知天高地厚,胆大妄为,恐怕连真正的恶棍也会自叹不如,“闪抢”、“闪杀”乃随兴而起。曾有87岁的二战退伍军人在自家前院除草,一名14岁男孩与一名17岁女孩路过,向老人要钱,老人行动不便,慢了些给钱,即遭女孩开枪打死,之前他们犯了四起抢案。
2006年夏天,笔者正午时分买东西回家,在开铁栅门时遭两非裔青少年合抢皮包,幸有路人相助而夺回皮包,同时抓到犯人。高个儿的不过15岁,跟踪我多时。小个儿的手已伸进我口袋,我本能抓紧皮包,高个儿赶紧过来支持才合抢走皮包。小个儿的顶多十岁,被高个儿唆使。高个儿一肩扛责,但二次未出庭,第三次被强制到庭才结案,我身为被害人每回都按时出庭,前后拖了一年左右才结束。受害人无故不出庭算违法,犯人不出庭无所谓,再犯一次法又怎样?被害人还得请假出庭,好人被坏人牵连拖累,真是劳民伤财,增加社会成本。
面对经济不景气,社会治安不佳,华人应守“君子不吃眼前亏”的原则,咱不是怕他族人,而是怕他族败类,他族人隐而不露的仇恨被咱不知不觉地挑起来,须防犯他族人把华人当作犯罪目标。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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