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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奸无罪性要自由 韩法务部通过废除通奸罪决定 |
www.sinoca.com 2010-03-18 红网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据韩国媒体18日报道,韩国法务部日前举行会议通过了废除通奸罪的决定,目前正在推进相关工作,最终废除这一罪名将由国会决定。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法务部下属的刑法修订特别委员会在最近举行的全体会议上,就是否废除韩国《刑法》第241条通奸罪进行投票表决,最后作出了废除决定。法务部计划在今年上半年准备好相关法案,经过公开听证会和立法预告等程序,于今年底提交国会审议。
围绕通奸罪是否侵犯性自我决定权和私生活的问题,韩国社会一直争论不休,焦点不是“是否要废除”,而是“何时废除”。一些主张立即废除的女性团体认为,“在21世纪以‘过时的贞操观’来解决男女问题的思想太落后”;也有人认为通奸罪关系到家庭分裂及子女成长问题,应在完善监护权、抚养权等后再予以废除。
韩国是目前世界上为数不多的仍保留通奸罪的国家之一。社会上每年有超过1000人被以通奸罪起诉,不过因取证困难,很少有人因此入狱。2007年10月,韩国知名女演员玉素利被丈夫以通奸罪起诉。玉素利随后向宪法法院提起反诉,要求判定通奸罪违宪。2008年10月,宪法法院9名法官投票结果为4票认为不违宪、5票认为违宪,没有满足可以做出违宪决定的票数(6票),因此做出通奸罪合乎宪法的判决。玉素利被判8个月监禁,缓期两年执行。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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