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每日新闻报》2月19日报道,俄联邦安全局滨海边疆区边防局承认,边防船确曾在追截悬挂塞拉利昂国旗的“新星”号货船过程中向其开火,但强调这是因为该船违法穿越俄罗斯边界,并拒绝俄边防巡逻艇命令其停船的要求;至于“新星”号沉没和8名船员失踪,则归咎于货船遭遇风暴而船长在疏散过程中表现无能。针对俄方的说法,中方船主19日也发表声明,表示俄边防巡逻舰才是此次事故的肇事元凶。
俄方称新星号擅自离港并拒绝停船
滨海边疆区边防局向俄媒体声明说:“这一事件始于2月12日。当天,‘新星’号货船在未获得俄边防机关、港口管理部门和船只航行管理局准许的情况下,擅自起锚离开纳霍德卡湾。”“新星”号拒绝返回纳霍德卡港,并于当地时间2月13日凌晨2:20时违反“俄罗斯联邦国界法”越过俄罗斯边界。
俄边防局声明说:“‘满族人’号巡逻艇和‘滨海’号边防艇奉命追赶、拦截‘新星’号。两艇发现违法船只并向其靠近至肉眼可见距离后,边防人员要求‘新星’号停船,但后者拒绝对这一合法要求作出反应,既没有进行通讯联系,也没有停止航行。”
声明称,在使用了无线电和信号灯所有武力之外手段都未能阻止“新星”号停船的情况下,边防军被迫根据“俄罗斯联邦国界法”第35条规定鸣枪示警,但“违法船只未对示警作出反应,继续航行。边防船通过国际通讯频道向日本、朝鲜、韩国太平洋合作机构以及俄罗斯外交部驻符拉迪沃斯托克代表处通报了这一复杂局面,并在几次鸣枪示警无效后向船首、船尾等没有生活处所的部位开炮。”
俄方边防船发射四炮后“新星”号才停船
俄边防局声明说,尽管如此,“新星”号船长仍未下令停船,直到边防船开了第四炮后,他才表示准备履行停船要求。当地时间13日下午6时,“新星”号掉头返回纳霍德卡港。返航途中,货船于2月14-15日深夜在海上遭遇风暴——风速达到每秒28米、海浪高达6-7米。
中方船主称俄迟迟不办离港手续
根据中方船主吉瑞祥(香港)有限公司19日发表的声明,“新星”轮装载4978吨大米于1月29日到达俄罗斯那霍德卡港。在卸货过程中,俄方以货损为借口命令停止卸货,索要33万多美元的赔偿金,并毫无理由的把该轮扣留在泊位上却不安排卸货,直至2月11日才安排继续卸货。当晚卸货完毕,俄方代理把该轮安排在那霍德卡港抛锚。正常情况下,船舶卸完货后,代理应及时办理船舶的离港手续。但是该代理迟迟不为该轮办理离港手续。经多方努力要求办理清关未果,船长在期租人的同意下,于2月12日晚开航。
中方船主声明说,2月13日,俄方因“新星”轮没有办理手续擅自离港,派出边防巡逻船追击“新星”轮。俄边防巡逻舰在公海上追上“新星”轮后,用重机枪和火炮不断射击该轮。据获救船员反映,其开火射击的时间长达数小时,将该轮打得遍体鳞伤,并导致该轮船壳多处破损,海水涌进货舱。
俄方称印尼船长对事故负有完全责任
俄边防局声明最后明确指出:“在这种极端条件下,‘新星’号船长以主发动机失灵、底舱进水为由,做出用两艘小艇疏散船员的决定,而其中一艘绝对没有能力在冬季风暴条件下保全乘员的生命。”结果,一艘小艇灌满冰冷的海水,其搭载的部分船员被冲入海中。俄边防人员展开救援,有8名船员被救上“海滨”号巡逻艇,这主要是印度尼西亚籍的货船指挥人员,他们乘坐的小艇上备有专门应对暴风天气的防水帐篷。
获救者中包括“新星”号货船的船长,而俄联邦安全局滨海边疆区边防局认为,正是他应当为这起悲剧负完全责任,因为他没有采取一切可能防止货船沉没,结果导致自己的一半船员丧生。边防局声明说:“有8名船员失踪,而被船长放弃的‘新星’号货船几乎漂浮了一昼夜,才从雷达屏幕上消失。”
中方船主称俄边防部队应负全责
中方船主吉瑞祥(香港)有限公司的声明则表示,俄边防巡逻舰在向新星号开火后,不顾该轮安危,逼迫该轮返回那霍德卡港。该轮在被迫返航途中,船舱进水严重,不断下沉。声明说,“新星”轮面临倾覆危险的时候,俄罗斯边防部队显然没有提供及时的救援,由于他们打坏了救生艇操作机构,十六名船员弃船后,只能登上狭小的救生筏,导致一艘救生筏上的八名船员全部失踪。假如在该轮船员被迫弃船的时候,让他们直接登上边防部队的船,就不会导致八名船员遇难。声明说,俄边防部队对于八名船员遇难应负全部责任。
“新星”号货船属于香港一家公司,有船员16名,其中6名印度尼西亚人,10名中国人。该船于1月29日进入俄罗斯纳霍德卡渔港卸载货物——大米,并于2月11日完成卸载工作。根据有关方面掌握的资料,由于货物遭海水淋湿受损,收货方提出30万美元的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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