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苹果公司发布了iPhone 6和iPhone6 plus两款手机。
一言不合就上法庭,这两年苹果在中国引来的官司还少吗?
近日,一家中国企业关于苹果公司侵犯其手机设计专利的起诉有了结果。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认定,苹果iPhone 6和iPhone 6 Plus两款手机的外观设计侵犯了深圳佰利公司的专利权,并责令苹果公司停止销售、中复公司停止许诺销售和销售被控侵权产品。
因不服北京知识产权局的判定,苹果电脑贸易有限公司和北京中复电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被诉决定,同时宣告被控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佰利100+手机的外观。
据《北京晨报》报道,佰利公司是专利号ZL201430009113.9、名称为“手机(100C)”的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判定书显示,经过对比,苹果公司的iPhone6和iPhone6 Plus两款手机与佰利公司的“手机(100C)”虽存在一系列的差别,但均属于一般消费者难以注意到的“微小差异”,故应当认定二者无显著区别,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的审理当中。不过,最坏的结果是,苹果败诉,那么之后在北京地区将有可能买不到iPhone6和iPhone 6 plus两款手机。
深圳佰利的专利记录。
整件事情要追溯到2014年9月,佰利公司向苹果公司发信指出,其刚刚发布的iPhone6两款产品山寨了公司于2014年4月、7月获得批准的手机设计外观专利。 澎湃新闻记者检索发现,在2014年12月,多家国外网站就此进行了报道。科技网站Technobuffalo在一篇报道中写道:“两部手机确有一些相似之处。值得注意的是,当佰利公司第一次提交专利的时候,苹果iPhone6的设计还没有被泄露出来。当然,也有可能佰利已经获得iPhone6外观设计的内幕信息,也有可能他们费心思猜到了下一代iPhone可能会是什么样子。”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