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还是输给了牛顿…
事情是这样的
世界上有个搞笑诺贝尔奖比赛
每年选出那些“乍看之下令人发笑,
之后发人深省”的研究。
在今年搞笑诺贝尔奖中
“生理学及昆虫学奖”的获得者之一
美国昆虫学家迈克尔·史密斯
堪称科学界作死小能手
他获奖的研究项目是:
被蜜蜂蛰哪比较疼?
看着就作死的感觉有没有?
这简直就是抖M奖啊
来自康奈尔大学
研究蜜蜂行为与进化的
迈克尔·史密斯
(图为搞笑诺贝尔奖颁奖迈克尔演讲超时,在被历届的甜普小姐们赶下台,看来长得帅也是没有用的啊。嗯,这句话是假的。)
“为了研究身体的哪个部位被咬最痛”
这个意义巨大的课题
勇(zuo)敢(si)的少年
迈克尔·史密斯挺身而出,
一边喊着为科学而献身的口号,
一边“轻松地”用镊子夹起蜜蜂,
开始了他勇敢的作死之旅。
是他!!!是他!!!就是他!!!
我们的作死少年迈克尔呀!
好好的汉子!说蛰就蛰!!!
迈克尔的方法是:
把蜜蜂放在身体特定的部位上
停留一分钟后再把它们移走,
每天五次,痛并快乐着。。
在试验开始和结束时
他会分别进行一次“测试叮咬”,
也就是让蜜蜂叮咬自己的额头,
用来进行评分校准。
疼痛程度用1到10分进行评价。
最终他得出了答案,
他发现,所有叮咬都会引发痛感。
下面是疼痛示意图:
但程度是这样的:
疼痛最轻微的部位是
头顶、大臂以及中脚趾前端。
而最疼的部位。。
你知道是哪里吗
你知道是哪里吗
你知道是哪里吗
没错,你猜对了!
最疼的部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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