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无法与爱迪生相提并论,我们只需理解爱迪生的成就便能恍然大悟。
2011 年8月,乔布斯宣布从苹果公司辞职,与此同时,外界关于乔布斯作为苹果领袖时日的猜测和疑虑也喧嚣至上。乔布斯乐于在备受期待的产品展示会上发布苹果的最新产品,而光滑的苹果产品也屡屡为消费者带来惊喜,征服了无数人的心灵。人们把苹果产品视为一种革命,宣称苹果公司改变的不仅仅是消费者对于现代电子产品的期待,更改变了人类的生活。
KenAuletta在纽约客杂志首页上发表的那篇文章将这场造神运动推向了巅峰:
“二十世纪的托马斯・爱迪生谢幕了......乔布斯的苹果实验室创造或改造的技术――苹果电脑、苹果鼠标、苹果笔记本、苹果皮克斯(动画制作)、iTune、 iPod、iPhone、iPad――的精彩程度足以媲美爱迪生的门罗公园。而且和爱迪生一样,乔布斯富于想象力的壮举也不是依靠市场调研所得到,他没有通过无穷的市场民调来获得消费者的需求。”
我无意在此贬低或鄙视乔布斯为他的公司、股东,或无可救药地沉迷于苹果产品的无数果粉们所创造的价值。我知道有不计其数的年轻人一天到晚玩着小小的iPhone,或者无时不刻让音乐充斥自己的大脑。我写本文只是为了解释为什么乔布斯不是爱迪生。
凡是了解过科技发展史的人,一定会震惊于那些第一级发明的划时代意义和历史偶尔性和不可预见性;相比之下,随后五花八门的第二级发明、技术改进和完善都只有在第一级发明带来的革命性突破之后才能涌现出来,无论是公司和随后的商业成熟都是如此。我们可以用一个最古老的例子来描述这种技术飞跃,那就是当人类祖先开始使用石块来切削石块,把它们打磨成尖锐的工具(刀斧箭等)时所发生的变革。而对于现代人类来说,再没有比大规模的商业发电、输送电、配电和变电更具根本性和划时代的技术创新了。
我认为,最能表述电力对现代人类文明重要性的方法,莫过于扪心自问:若没有电,生活会是什么样子?
答案是几乎整个现代世界的湮灭。我们使用电力来照明,电力是所有电子设备(从手机到超级电脑)之母,从手持吹风机到全世界最快的火车都离不开变电装置,几乎所有救命医学都离不开电力(现代化学合成和制药无法离开电力、疫苗的生产需要制冷设备、检查心脏需要心电图,而在心脏手术时还需要电动泵来做旁路),现代世界大部分粮食的生产、处理、分配和烹饪都离不开电器设备。
普遍认为爱迪生对人类最伟大的贡献是发明了电灯泡,这个看法其实有问题,一大堆其他发明要比电灯泡的发明重要,而且就算是电灯泡也不是爱迪生的独创,他不得不和约瑟夫・斯旺分享第一代商用的耐久电灯泡的荣耀。爱迪生对人类最伟大的贡献不在于电灯泡,而在于另一项更具革命性的发明:他在1880到1882这不可思议的短短几年时间里完成了全世界第一套商业化的发电、输电和变电系统。 T.P休斯的总结相当到位,他说道:“爱迪生是一位从大局思考的概念构造师和一位意志坚定的求解者。”且至于他创造的步伐之快和幅度之广,有事实胜于雄辩:在那关键的三年时间里,他不仅因白炽灯及其灯丝获得了几近90项的发明专利,还因磁石发电机的发明及交流电的调节获得了近60项专利,他因电气照明获得了14项专利,因配电系统获得了12项专利,还因电表和马达获得了10项专利。
在同时代人的证词里,也许埃米尔・拉特瑙的证词最为有揭示性和具备欣赏态度,在1881年的巴黎电气展览会上,这位德国电气工业的先驱式人物在看到爱迪生的电气装置后,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评价说:
“爱迪生的照明装置其细节之美丽和运作之完备,几乎就像已在诸多城镇上经过了数十载的测试那样。无论是插座、开关、熔断器和灯座,还是其他为实现这套装置所必须的配件都无可挑剔;而且交流电的产生、调节、配电箱的布线、内部连接、仪表等等,所有一切无不是超群技术和绝世天才的证明。”
在大规模的商业化发电、输电、配电和变电的发明之后,再没出现过比之更具革命性和划时代意义的现代创新。
在这之后,爱迪生又为许多快速发展中的领域做出了基础性的贡献:他使用电力来复制声音和图像(他的留声机、照相机和投影仪),他改进了电池,改进了铁矿石的提炼方式,发明了预制混凝土建筑。这位科学巨人将接近1100项美国专利纳入了囊中,还获得了1000多项外国专利。
但是在所有这些创新里,电气系统依旧是爱迪生最伟大的成就:经济可靠的供电系统打开了电气时代的大门,随后,众多杰出的第二级发明才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从高能灯泡到快速火车,从医疗诊断装置到制冷装置,从庞大的电化学工业到由微芯片控制的小小计算机皆如此。
可是到2010年为止,苹果i系列产品的所有微处理器都非苹果制造。比如,iPhone的主处理器一直是三星供应;iPhone的声音一直由欧胜芯片处理;显示器接口一直使用国家半导体芯片(NationalSemiconductorchips);电源管理一直交由英飞凌芯片负责。苹果最早的产品也同样如此:若没有施乐的帕洛阿尔托研发中心的发明创造,苹果II――苹果的明星电脑――根本不可能面世,而且斯坦福研究所的道格拉斯・恩格尔巴特在苹果II出现之前的整整一个世代,早在1967年就发明了第一个鼠标。
于是,苹果产品实际上属于第三级的发明创新。形形色色的第二级发明孕育了如今庞大的电子元件行,苹果以这些发明为基础,把不同的设备拼装并编程。苹果产品的最吸引人之处莫过于其(以下形容词你可以选择其一或照单全收)光滑、反传统、优雅、流线型、简洁和实用的界面设计。
对于一款要在大规模量产级别进行销售的商品而言,所有这些属性都很重要。有一个反例就是福特的Edsel汽车,那也许是美国产品败笔的典范,它和热销的野马汽车使用同样的V8引擎,但在外观和产品魅力上却远远无法与爱迪生式的披风相提并论。
而且苹果的产品无疑要受益于“集体痴情”。这是一个社会集体现象,常常是集体忠诚于某种产品或某类设计,而自身却难以用前后一致的逻辑来解释(我们可以拿巅峰时期的微软来进行比较,当时的微软可是饱受非议)。这种盲目的忠诚最极端的例子就是人们愿意为德国制造支付更高的费用,即便数十年来的消费者报告评价一直没能证明德产车要比本田和丰田有多大优势。
至于乔布斯的实验室实现的所谓“让人赞叹的技术”,任何一个公正的观察者都能明白:iPad不过是一台没有键盘和外壳的迷你笔记本,不是一个能与电气、疫苗接种、杂交作物、合成氮肥比肩的划时代革新。
Auletta 把乔布斯与爱迪生相提并论,总结说他是“一位发明家和一个改变人类生活的伟人”。即时历史(Instanthistory)很危险。在爱迪生发明不可思议的电气系统一百三十年之后,世人仍然肯定他对人类做出了根本性和真正划时代的贡献:一个没有电力的时代是无法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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