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气 - 交友 - 服务 - 收藏 - 设为主页
加拿大华人网
新闻 | 移民 | 留学 | 工作 | 房产 | 汽车 | 理财 | 美食 | 健康 | 交友 | 情感
分类 | 活动 | 黄页 | 便民 | 网址 | 打折 | 旅游 | 视频 | 直播 | 英语 | 文化
论坛 | 时评 | 吹水 | 军事 | 历史
家园 | 加国 | 快乐 | 亲子 | 厨房
新 闻 加国 | 大陆 | 港台 | 国际 | 财经证券 | 数码科技 | 明星娱乐 | 体育竞技 | 环球军事 | 社会万象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数码科技 新闻排行榜 看新闻请收藏本站网址 进入论坛 头条一览

医学奖首次颁给已故人士 委员会称不改变已有结果

www.sinonet.org 2011-10-03  新华网  [复制链接]  字体:

  核心提示:美国洛克菲勒大学10月3日宣布,2011年诺贝尔奖得主拉尔夫•斯坦曼已去世,令诺贝尔奖评选委员会有些措手不及。诺贝尔奖原则上并不颁发给已经去世的人。鉴于该情况属首次发生,诺贝尔基金会委员会3日下午临时召开会议,决定不取消斯坦曼所获奖项。

  新华网斯德哥尔摩10月3日电 瑞典卡罗琳医学院诺贝尔奖评选委员会3日晚宣布,不取消已故加拿大科学家拉尔夫・斯坦曼获得的2011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诺贝尔奖评选委员会在一份声明中说,委员会3日上午11时30分宣布斯坦曼与另外两名科学家一同获得今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当天下午14时30分才从斯坦曼生前工作的美国洛克菲勒大学方面获悉,斯坦曼已于9月30日逝世。

  按照诺贝尔基金会章程,诺贝尔奖不授予已故人士。鉴于已故者获得诺贝尔奖的情况尚属首次发生,诺贝尔基金会委员会3日下午临时召开会议,决定不取消斯坦曼所获奖项。

  评选委员会在声明中说,根据诺贝尔基金会章程,如果获奖者在颁奖前去世,仍可保留其所获奖项。鉴于评选委员会事先不知晓斯坦曼逝世,误向已故者授奖,诺贝尔基金会认为这种情况类同于获奖者在颁奖前逝世,因此决定不取消斯坦曼所获奖项。

  瑞典卡罗琳医学院3日宣布,将2011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授予美国科学家布鲁斯・博伊特勒、生于卢森堡的法国籍科学家朱尔斯・霍夫曼以及加拿大科学家拉尔夫・斯坦曼,以表彰他们在免疫学领域取得的研究成果。

  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奖金共1000万瑞典克朗(约合146万美元),博伊特勒和霍夫曼将分享其中的一半奖金,斯坦曼则独享另外一半。

  诺贝尔委员会称不改变斯坦曼已有评奖

  中广网北京10月3日消息 综合外电报道,诺贝尔委员会称,今日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的加拿大科学家拉尔夫-斯坦曼已经于上周五逝世。据法新社报道,诺贝尔委员会主席格兰・汉森称,委员会不会改变选择。他说:“我们刚刚得知今年生理学或医学奖得主之一的斯坦曼已经逝世。我们现在能做的只是对他不能享受喜悦表示遗憾。我们不会授予新的获奖者。这是我们的决定。至于如何颁发该奖,我们正在研究。”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net.org/



上一篇:诺贝尔医学奖的三位得奖人之一3天之前刚去世(图)
下一篇:未来超音速民航太快了:太空船载客2小时飞遍全球

来顶一下
近回首页
返回首页
[声明] 加拿大华人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加拿大华人网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相关文章
·[数码科技] 诺贝尔医学奖的三位得奖人之一3天之·[数码科技] 美国加拿大与卢森堡科学家分享诺贝尔
·[数码科技] 诺贝尔医学奖:试管婴儿技术 被误读的·[数码科技] 诺贝尔医学奖获得者爱德华兹曾被指制
·[数码科技] 试管婴儿之父获2010年诺贝尔生理学或
进入焦点图片专题
马航机长疑与恐怖分子同校 副机长是高官之子(图)
马航机长疑与恐怖分子同校
车便宜且没过路费?看看真实美国到底什么样(组图)
车便宜且没过路费?看看真
售楼小姐灰色生活揭秘:生活压力下牺牲色相(组图)
售楼小姐灰色生活揭秘:生
揭新中国史上首次枪决高干子弟 邓小平叫好(组图)
揭新中国史上首次枪决高干
唐驳虎:马来西亚总理实际已公布飞机的下落(组图)
唐驳虎:马来西亚总理实际
盘点曾吻过宋祖英的男人们 官员强搂被免职(组图)
盘点曾吻过宋祖英的男人们
3.15盘点全球十大最坑爹旅游地 极枯燥乏味(组图)
3.15盘点全球十大最坑爹旅
金发美女出任克里米亚新总检察长 萌翻网友(组图)
金发美女出任克里米亚新总
编辑推荐阅读
本周点击排行
  • 24小时论坛热点
  • 本周论坛热点
  • 本月论坛热点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网站留言 | 联系我们 | RSS
Copyright © 2000-2014 加拿大华人网 SinoNet.ORG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