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布腾讯公司诉“360隐私保护器”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的终审判决结果。这一判决维持了4月一审判决结果,判决北京奇虎、奇智软件以及三际无限三公司停止侵权;三家公司需要在本判决生效起30天内在360网站的首页及法制日报上公开发表声明以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腾讯经济损失40万元。
腾讯和360双方都迅速对这一判决作出反应。腾讯有关方面表示:“感谢法院再次作出公正判决,澄清了我们蒙受的非议。我们会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产品,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且安全的互联网服务,并通过开放和分享推动整个互联网产业的和谐发展,创造出更大价值。” 腾讯同时也表示,将把这笔赔偿费用捐给公益慈善基金。
360方面也于当日发表声明,指出法院认为“360隐私保护器”仅针对QQ软件进行监测,并不是构成其行为不正当性的理由。360方面在声明中表示,法院首次明确认可了安全软件可针对单一软件开发辅助工具,此举对于限制垄断和维护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推动互联网产业生态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过去十数年间,中国互联网行业蓬勃发展,但飞速前行的过程中也出现了泥沙俱下的混乱局面,各种不正当竞争手段屡见不鲜,去年底爆发的“3Q大战”则被看作是一次集中性爆发。相关专家表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行业规范,是中国互联网健康发展的必要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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