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帕湾警方发言人戴维斯表示,已根据受害人提供的信息,以容貌拼图拼出疑犯样貌。但她指出,女事主在推特上留言分享「分享」其惨痛经历,或许会对她的官司不利。
美国佛罗里达州上周五发生一宗强暴案,24岁的受害人案发後虽然立刻报警,但随即在Twitter(推特)上跟600名粉丝「分享」其惨痛经历,和网友详谈3小时後,才被警方劝喻停止。
有「创伤复原」专家指出,在社交网络分享痛苦经历并不可取,甚至会使事主「二度受害」(re-victimized),警方亦指出此举或为辩方律师提供可乘之机。
事件发生在佛州宜博市,事主居住在一辆名为「韦恩」的改装学校巴士里,每晚在不同地方停靠睡觉。上周五当地时间早上7时30分,一名黑人男子闯进校巴,强奸了事主。
男子离开之後,事主打911报警,并很快登录Twitter,跟网友分享遭受重创的感受。当时距离她被强暴还不到一个小时。她在Twitter写道:「宜博市--6尺2寸高、胡须邋遢、穿菖兰色衬衫、棕色短裤、开小货车的黑人……闯进车里强奸了我。庆幸我还活着。」
事主的Twitter账户有600名「粉丝」,事件立即快速流传。「粉丝」者纷纷留下为她祈祷、希望她尽快康复等留言。事主留言说:「谢谢大家支持,我今天会试着康复。」事主与跟网友交流了数小时,到了早上11时30分左右,她才忽然停止留言。原来是警方担心犯人会收到消息,影响调查,遂命令她停止 Twitter。
坦帕湾警方发言人戴维斯表示,已根据受害人提供的信息,以容貌拼图拼出疑犯样貌,并称犯人敢在光天化日下施暴,警方须紧急进程。戴维斯又指,该名男子被捕之後,相信他的代表律师会在庭上提及事主的网上留言,或许会对她不利。
一名遭强暴女子在推特上留言分享「分享」其惨痛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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