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在互联网上开设的小店,不强制办理营业执照,而是实行“自愿”的原则。
记者从4日举行的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根据今年3月1日即将实施的《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为了进一步强化对网络市场的监管,今后,B2B、B2C形式的网站经营者将成为相关部门重点监管的对象。
与大型的交易网站相比,个人网上小店量大、面广,是否需要强制办照也备受关注。上海的这份《规定》表示,对C2C形式的一般销售者,目前采取自愿办照的原则;对C2C形式的、规模较大的销售者,则逐步引导,规范其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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