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手机话音业务的网内外差别定价已逐步取消,但是短信等业务在很多地区仍是“内外有别”。有法律专家认为,网内外“差别待客”涉嫌垄断,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
昨日(3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表示,此前市场上只有移动和联通两家运营商,他们在市场定价中一直采用异网异价的方式,其实是双方根据竞争需要,达成的一种“默契”,通过短信网内网间差价的价格杠杆限制竞争。但这种“差别待客”的竞争手段涉嫌垄断,有损于用户的公平交易,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邱宝昌认为,现在政府取消短信网内网间差别定价的规定,符合《反垄断法》相关规定,保障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另有专家进一步解读称,实行差别定价,其实是运营商造成用户转网难度,提高用户的忠诚度。
“如果一个移动用户转网,再向移动用户发短信,无疑将增加转网的成本。这样(企业)就能提高用户的在网忠诚度。”电信业分析师付亮分析,网间异价只会让强势运营商越强势,弱势运营商越弱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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