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体育博物馆为田亮等人建蜡像,丁俊晖获政府赠地基建别墅,杨威妻子怀孕期间已知宝宝性别,这一切的事件让人再次联想到“冠军特权”,在崇尚金牌至上的中国体坛,众多运动员在金牌荣耀与巨额财富加身之后,在中国体育制度的光环下,在众多方面享受着中国式的冠军特权。
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中国取得了51枚金牌、21枚银牌和28枚铜牌,获得金牌总数第一,创造了中国体育代表团参加奥运会以来的最好成绩。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决定,授予国家羽毛球队等168个单位(部门)“2008年北京奥运会突出贡献集体”荣誉称号,马弋博等580人获得“2008年北京奥运会突出贡献个人”荣誉称号;马文广等为奥运会做出突出贡献的33人,还获得了中国奥林匹克运动荣誉奖章;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四川省骨科医院主任医师张世明以及所有外籍教练等7个集体、21位个人,获得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特别贡献奖”;金牌运动员还获得了“五一劳动奖章”,金牌女运动员还获得了“三八红旗手称号”。图为郭晶晶等明星运动员参加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北京奥运会表彰大会”。
作为冠军的特权,最直接也是最现实的就是享受巨额奖金,以北京奥运会为例,国家体育总局奖励每个奥运冠军35万元,在63名奥运冠军中,举重选手陈燮霞由于夺得了奥运首金。除了国家的奖励外,广东省体育局奖励陈燮霞50万元奖金和一辆价值80万以上的奥迪Q7,此外她的家乡番禺区和榄核镇政府也分别奖励8万元。图为郭晶晶、庞伟北京奥运会表彰大会。
为了鼓励选手取得更好成绩,政府部门在北京奥运会时就曾颁布相关法规,为参赛运动员取消了奥运会奖金及其他奖励的个人所得税。图为郭晶晶、庞伟参加北京奥运会表彰大会。
由于运动员所获得的奖金数量庞大,并不是所有奖金都能免税,因此奖励汽车、房子就是另一个渠道。图为08奥运会奖金第一人邹凯获赠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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