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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报强奸案是受误导 海明或因此吊销律师执照 |
www.sinoca.com 2011-09-16 新华网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纽约9月15日体育专电(报道员李大玖)桑兰15日表示,她是在被律师“误导”的情况下,才去向美国的检方控告“恩人”性侵自己的。
桑兰在15日给法庭的一份证词中说,她的律师海明在她不知情也不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向检察官报案,声称桑兰当年遭到了性侵。海明催促桑兰快点来美国,以便当面向检察官指控刘国生和薛伟森当年对她实施了性侵。海明说,报性侵案对桑兰打官司有利。
桑兰说,报案当天,在检察官开始问话之前,她曾经一度“犹豫”,但检察官向她保证,她的证词绝对不会为外界所知。
桑兰在15日的证词中说,是海明的“虚假陈述”“误导我向检察官报了案”。
桑兰没有提及她所指控的性侵之事到底是确有其事,还是根本就是子虚乌有。初到美国时,她曾在记者会上说性侵“怎么会没有呢”,还说海明是她的律师,完全听命于她,告谁不告谁完全由她自己决定。依据美国法律,如果律师教唆客户作伪证,律师有可能受到惩罚,甚至丢掉律师执照。报案人自己作伪证,也会面对法律的制裁。
海明在知道了桑兰对他的指控后对新华社报道员说,桑兰这是“恩将仇报”,“谁粘上她谁倒霉”。
桑兰7月19日向美国检方报刑事案,指控刘国生和薛伟森父子俩当年性侵她这个胸部以下瘫痪的17岁少女。美国检方认为桑兰的证词“证据不足”,经不住“合理质疑”,故此不予立案。
此后不久,海明以桑兰不交律师费为由提出辞职,并将桑兰的5页秘密性侵证词提交法庭。此证词很快被媒体公布,桑兰的隐私顿时变成大众一览无余的公共信息。
桑兰1998年在纽约参加友好运动会时不幸摔伤。出院后,她曾在纽约华人刘国生的家里养伤7个多月。桑兰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称刘家人为自己的“恩人”。(完)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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