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10月21日电(通讯员 周遵映黄朝总)男子胡某在饮酒后,深夜进入聋哑留守妇女陈某家中,对陈某实施了强奸,胡某被抓获归案后,反而诬陷陈某是自愿与其发生的性关系。
本案中,受害人陈某是一名聋哑人,丈夫长年在外打工补贴家用,由于身体等方面的原因,陈某则长期在家带三个尚且年幼的孩子。2016年5月28日晚,喝了两口酒的胡某趁着酒劲强行进入陈某家中,在关上了陈某家的灯后,胡某先蒙住陈某的眼睛,接着便对陈某的双手进行了捆绑,见陈某反抗后,胡某便掐住陈某的脖子,对陈某进行殴打,在对陈某实施强奸的过程中,造成了陈某头部淤青,身体多处不同程度的受伤。当晚,陈某一直情绪不稳,处于大吵大闹状态,邻居发现陈某身上的伤情后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经当地特殊学校专门负责教授聋哑学生手语的老师与陈某沟通后,才弄明白陈某比划的手势表达的意思,5月29日,胡某被刑事拘留。胡某明知陈某在与人沟通和语言表达上存在先天的困难,归案后,胡某竟诬陷陈某是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通过侦查机关的缜密侦查,在大量事实面前,胡某抵赖不过,最终承认了自己的强奸罪行。同年6月8日,经威信县检察院批准,胡某被公安机关逮捕。
近日,经云南省威信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根据胡某的具体犯罪事实和情节,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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