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4日,江先生向博爱医院提出了三点解决方案。第一点是要求医院定一个近期、中期和远期的检查、治疗方案,落实到具体执行时间、执行人,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评估,决定是否需要采取治疗手段。这样做的目的是,让小朋能从精神上减少担忧,通过实质性的检查帮助她走出阴影,同时也能及早及时发现风险,最大程度将风险扼杀在萌芽状态;第二点则是要求医院出具一份带公章的书面情况说明。第三点则是提出金额补偿。
江先生告诉南都记者,博爱医院产科后来也出具了一份说明书,但在该说明里,没有提到一个"博爱医院"的词语,也没有医院甚至是科室的盖章,或者是科室负责人的签名。对于医院的这种做法,江先生感到非常不满。
12月22日上午江先生在博爱医院医患关系科再次提出3点要求:一是希望医院能出一个正规的书面说明;二是希望医院可以将在医院住院治疗期间的费用全部退还;另外考虑到这次事件给小朋带来了精神困扰,希望医院能给予适当的精神慰问金。
"因为我妻子生产时花了20000元左右,扣除掉社保报销的4000多元,还有16000左右。"但该提议并未得到博爱医院的认可,"商谈了很多次,医院目前说赔偿金要在1万元以内".
医院回应
医患科长:对孕妇身体上的伤害不大
今日下午,博爱医院医患关系科负责人李怀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孕妇阴道内取出的纱布是手术过程中常规要放的。放置纱布并不是意外情况,而是因为产妇分娩时出血凶险,用于止血的,这也是医疗方面的规定。
"对于产妇家属提出的要求,我们是办不到的,因为违法了广东省处理医疗纠纷的权限。"李怀仁称,根据广东省关于医疗机构纠纷应急处理的相关文件,凡赔偿金额超过一万元的,医院是没有权利处理的。鉴于这种原因,建议产妇家属走司法程序进行解决。
针对上述事件,李怀仁表示医院是存在过错的,其过错就是告知不到位。"这个过错并未给产妇造成多大的伤害。"
李怀仁说,通过对产妇进行身体检查,暂时未发现其有任何并发症。另外,纱布遗留对产妇身体上的伤害不大。"医院已经承诺会对其进行一对一的跟踪处理".
医院院长:忘取纱布可能造成感染
博爱医院院长王莹告诉南都记者,医院的产科主任已经给病人家属出示了书面承诺书,承诺半年之后会对孕妇进行随访和心理辅导。目前医院还在对孕妇进行跟踪检查。
王莹说,医院在赔偿费用上面要求比较严,但在法律规定内,会对孕妇给与相应的补偿。另外,王莹还表示,忘记取出纱布的结果可能会造成病人感染。不过,南都记者在产科提供的情况说明上看到,小朋并未发生感染。
家属:担心妻子产后抑郁
" 突然说让我去走法律途径。"江先生说,从12月2日到28日,他一直主动和医院沟通,希望可以圆满解决此事,但是医院突然态度转变。"如果认为一早可以让我通过司法途径维权,为何不能早早告知,而是在等将近1个月后,才突然告知可以用司法途径解决问题。"江先生认为,医院的这种态度和转变让他难过和无法接受。
"原本生孩子是一件让人幸福激动的事情,但是这次经历却让我们一家觉得,这是一次冒着生命危险去生育新生命的高风险经历。如果我们不是及早发现遗留在体内的纱布,未来小朋的身体状况会如何,我们根本无法得知。"江先生说,妻子小朋的精神状态十分不好,经常会哭,"还一直问我会不会以后会有什么问题".
江先生说,小朋整夜辗转反侧彻夜难眠,说她老是感觉肚子不舒服,像还有东西在里面。"这让我十分担心,只能整夜安慰她。"江先生说,他很担心小朋会因为此事,造成发生产后抑郁症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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