绞刑
实际上分成缢死和勒死两种。缢死,俗称吊死,是指以绳索将人的脖子吊在半空而死亡的方法。勒死,是指以绳索勒住人的脖子而使之死亡的方法。绞刑一般是指执行死刑。但绞刑的两种情况也可用于谋杀、自杀。作死刑解释时,又称问吊、缳首死刑等;而在香港,亦有度颈这一个名称。如用于自杀则称自缢。一般在行刑前都要将犯人五花大绑、蒙上头后,再于刑场执行绞刑。一般而言,把要死的人吊在树上或梁上是最简单的方法。这种方法亦称为上吊。亦有像拔河那样的缢杀方法,即两组人员在两旁拉扯绳索,勒死在中间的人
断手
顾名思义,砍断双手。
枷项
枷项,是将犯人绑在衙门前或市中心示众的一种刑罚,若枷的重量过高,很容易会令受刑者死亡,所以枷项不但是酷刑,还是一种死刑。
十字架刑
这种刑罚非常著名,最早不是希腊、罗马人发明的,但是,欧洲将这种刑罚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十字架除了常见的耶稣受刑的那种形状外,还有方框形的,X交叉形的,T形的。其他形状的十字架出现,主要是有人认为犯人不能享受同耶稣一样的死亡方式。使用方式是将犯人的手足用钉子钉在架子上,也有用绳子捆绑的,任其慢慢死亡。犯人有的是像耶稣那样头上脚下,也有的是大头冲下,这样死的快一点。有专家指出,钉上十字架的犯人不是一般以为的饿死、渴死或流血过多致死,而是窒息致死。专家解释说,被钉上十字架后,肌肉的收缩导致胸腔压迫,最终死亡。古罗马时期,最多一次有6000人同时钉上十字架,布满整条道路的两旁。 由于耶稣的原因,欧洲后来使用十字架较少,但是纳粹使用的较多。这种刑罚在中国没有。
活埋
这种刑罚在世界各地很普遍,包括中国,最常见的就是用土埋掉。 有人说罗马的历史就是从活埋开始的。活埋在法国、德国等地后来有所发展,例如,将人推入井里,然后将井埋起来。中世纪的法国有一段时间认为,把妇女吊起来很不雅观,因此,活埋成为针对妇女的专用刑罚之一。中国秦朝以后,活埋不再是法律手段,只是私刑。 日寇对我同胞采用此法杀害了很多人。
木桩刑
这种刑罚在亚洲、欧洲都有。所谓木桩刑就是把人钉在一个巨大的木桩上,一般是从肛men插入,严重的从口腔穿出。犯人有躺着,也有坐着,还有倒挂、横挂。除了顺着身体躯干插入木桩之外,还有横向插入木桩的。19世纪时,法国人将尖头木桩改为圆头木桩,目的不是减少犯人的痛苦,而是延缓死亡时间。除了木桩之外,还有用竹子、铁棍的,英国国王曾经用烧红的铁棍。对于女性犯人,这种刑罚则将木桩等刑具从阴dao插入。在中国历史上,这种刑罚不见于历史记载。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