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武汉12月15日电 “武汉千万房姐扫大街”的励志故事,让4名债务缠身的男子心生歹意:绑架她的女儿,勒索500万元。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护一审法院原判,4名男子犯绑架罪、抢劫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半至17年。目前,该案已发生法律效力。
周桂华(化名)是武汉的一名环卫工,以前曾是东湖村一名菜农,勤扒苦做攒钱盖了几栋房子,拆迁后分得17套房产。她致富后闲不下来,仍然坚持扫大街,媒体报道此事后,她被网友称为“最富环卫工”,还有人称她为“千万房姐”。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1月,江西上饶人吴某在网上看到这些新闻,产生了绑架周桂华勒索钱财的念头。他到百度贴吧的“合作伙伴吧”发帖,称“就是要差钱的人”,寻找合作短期暴富的人,要求有负债、会驾驶,适应警察追捕的逃亡生活。当年11月中旬,吴某独自赶到武汉,找到周桂华的女儿曾某工作的单位,进行跟踪。同时,福建人任某、河南人张某、河北人周某通过网络回应吴某,4人碰头后商议,改为绑架曾某,再向其家人勒索500万元。经多次跟踪,2013年 12月16日晚10时许,吴某等人在欢乐大道红庙立交桥下蹲守,骑电动车下班回家的曾某路过此处,被吴某等人抓住塞进轿车。随后,吴某等人开车至咸宁,把曾某转移到事先搞来的面包车(属于李某),将她关在厢内铁笼内,逃往江西。后吴某等人兵分两路,由任某逃至湖南,给曾某家人打电话、发短信,勒索500万元。曾某家人报警。
武汉警方在接警25小时后,赶赴江西将吴某等人抓获,解救出曾某。
今年5月,武汉东湖高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4名被告人当庭悔罪。其中,任某和周某的家属代为退赔了面包车司机李某的经济损失。周某、任某和张某还当庭辩称自己不是主犯,且没有对受害人实施侵害。法院认为,4人有预谋实施绑架,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构成绑架罪,没有主从犯之说。而且4人绑架行为恶劣,不属于情节较轻,应予以重判。最后,法院以绑架罪和抢劫罪,对4人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半至17年。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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