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讯 孩子在幼儿园竟然被绑住小鸡鸡,从中午一直绑到回家!这是园里另一个小朋友干的。
孩子的小鸡鸡被绑住
林女士一家住在湖里区,儿子小鹏今年5岁,在湖里一家幼儿园读中班。
9月29日下午4点多,小鹏放学了,林女士到幼儿园把他接回家。
小鹏的爸爸朱先生发现,孩子情绪异常,而且裤裆处竟然凸起了。他脱下孩子的裤子一看,里面竟然塞了一床小被单,被单上的绳子绑在孩子的小鸡鸡上,小鸡鸡红肿!“绳子系的是死结,解不开,最后我们只好用剪刀剪开。”小鹏的外公林阿伯说,被单是幼儿园小朋友睡午觉时用的。
小鹏告诉家人,被单和绳子是幼儿园另一个小男孩弄到他身上的,中午就把他的小鸡鸡绑住了,一直没有松开。
家长担心留下后遗症
家长马上带孩子回到学校,并找警方协调,随后,家长和幼儿园把孩子送到医院治疗。
病历单显示,小鹏的生殖器挫伤,皮肤可见淤青,局部有表皮破损,包皮的腹侧青色肿胀,无明显缺血坏死表现,尿道无渗血,当时可自行排尿。
昨日凌晨2点,小鹏出院了。不过医生交代,若是小鹏的情况恶化,还需要再到医院治疗,2天后还要复诊。“早上小鹏的小鸡鸡肿得非常厉害,下午才消了一点,医生说可能会有后遗症。”家人很担心,不知道会不会影响孩子。
园方:其他孩子干的
昨日下午,导报记者在该幼儿园门口看到小鹏,他闷闷不乐。被问及事情经过,他沉默不语,看上去有些难受。
导报记者注意到,小鹏的小鸡鸡还是红肿的,有勒痕。家长拿出当时被剪断的绳子,上面微微染红。“当时流血了。”林阿伯说。
幼儿园工作人员表示,园长、当事老师等人都不在幼儿园。不过,根据副园长的说法,小鹏的事确是其他小朋友做的,他们有联系家长,正协商处理。
小鹏的家长认为,孩子的小鸡鸡受损,可能影响到他以后的人生,希望园方赔偿,以进行相关鉴定和治疗。目前双方仍在协商。
律师说法
福建闽旭律师事务所雷文福律师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幼儿园,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因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幼儿园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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