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留意到,这份民事赔偿协议签订后,虽协议早有要求被害者家属一方撤诉民事部分,但在一审宣判书中阙方亲属仍被表述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即没有撤诉。阙方称,自己签订协议回家后才发现问题,自然不同意撤诉,也就未写民事撤诉申请。
对此,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业务部主任王甫表示:既然阙方是在法院的组织下跟被告人家属一方达成22万民事赔偿调解,且调解协议注明了要撤诉民事部分,按照法律程序,阙方应该出具申请撤诉的材料,但从一审判决文书看不到这部分。“法院组织、促成调解本身的做法无可非议,但没有完备的民事撤诉材料,这是需要在重审中查明并予以确认的。”
王甫还称,被害者家属阙方既然已经签字,现在虽然以“不识字”为由否认了赔偿协议,并不影响其法律效力。他称重审需要查明的是,调解过程是否真如被害者家属一方所言,有违背“未予谅解”的意思表达。
对话
被害者家属:我要看到道歉的诚意
阙静青生于1991年,2013年遇害时年仅22岁。其生父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阙明秋称,无法谅解的悲剧背后,是没有看到对方的诚意。
羊城晚报:你是在什么情况下,得知女儿阙静青失踪的?
阙明秋:我先补充需要说明一点,阿青虽是我的亲生女儿,但她出生后考虑到我哥哥没结婚无后,我就把她抱养给了他伯父阙明演。所以,阿青是跟着她伯父长大的,她初中毕业后就去到广东肇庆、珠海打工。
2014年6月8日,阿青的亲姐姐阙琳,多次给她打电话、发短信,她都没有回,感觉很蹊跷。后来她香港籍的男友打来电话,也说怎么联系不上,是不是失踪了?让我们赶快报警。
羊城晚报:案子侦破后,黄飞山及亲属有跟你道歉吗?
阙明秋:道歉是有,几次开庭和最后宣判,我们都有去听。这个事,一想到女儿遭遇的事情那么恶劣,现在连骨灰都找不回,心情很不好。黄家的生父、舅舅都有过道歉,他们想我谅解他给他一条生路,但我没有看到诚意,这也是我向广东省高院提出申诉的原因。
羊城晚报:但一审判决,有认定你们“谅解”的文字表述。
阙明秋:是这样的,当时法院的工作人员组织过双方几次调节。工作人员一再强调,说这只是民事赔偿部分,跟谅不谅解没有什么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当时头脑浑浑噩噩,没有详细看赔偿协议的内容就签了字。我个人现在认为,是被工作人员误导了。
羊城晚报:是赔偿金额未能得到满足的原因?
阙明秋:没有,金额并不是主要原因。我现在甚至可以说,宁可全部退回赔偿金,也要他以命偿命。
羊城晚报:国家现在慎用死刑,类似你女儿遭遇的这种被杀恶案,不乏谅解的先例。
阙明秋:我听说黄飞山是在单亲家庭长大,父母离异判给父亲,他小时是跟着爷爷奶奶是隔代教育。我也知道,他犯案时女儿还不到半岁,综合这些因素我曾犹豫过要不要谅解。组织调解的工作人员也说得对,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但总归来说,现在我心中的愤怒未消,最后能不能跨过“谅解”这道槛,我也不知,要看对方的态度。
备注:为保护隐私,除被告人及渔民为实名外,其他人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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