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6日上午,南宁,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院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该院放疗科一医生在电梯口被一名鼻咽癌患者泼汽油大面积烧伤。院方介绍,被烧伤的医生覃某烧伤面积达30—35%,其中3度烧伤达15%。主要集中在头、面、颈、前胸、后背及双上肢。烧伤的特性决定了在48到72小时内,覃某仍可能有生命危险。图为受伤医生。
当天下午,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办公室向外透露,医院已成立了护理特护小组,并组织呼吸内科、耳鼻喉科、眼科、重症医学科专家进行联合会诊。联合会诊结果显示,烧伤或导致覃某面部毁容。
图为受伤医生覃某在病房接受治疗。
图为被烧伤医生烧伤部位局部。
图为事发电梯。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