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超即将在监狱里度过他的26岁生日。
10年前,这名山东临沭二中分校高一24班班长,因为被指认出现在案发现场附近,从而卷入一场奸杀案的漩涡。法院最终认定他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他并未上诉。
然而,入狱5年之后,张志超提出申诉,表示事情根本不是他干的。
在张志超的代理律师、北京大禹律师事务所李逊律师及其团队看来,原审判决的证据并不扎实。说是强奸,但并未提取到张志超的精液;说张志超事发当天为何待在现场附近,却有3个版本;说张志超用编织袋套住尸体上半部分,而警方却无法解释清楚编织袋的来源……
唯一的物证是一根木棒—这被认定用来插进受害尸体的肛门—但是,对于这个小木棒,既没有提取受害者的有关物质,也没有尝试去提取张志超的指纹。
上级法院驳回了张志超的申诉。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工作人员也回应称,案件在某些细节上存在瑕疵,但不影响定罪量刑。
教学楼废弃厕所内发现女生尸体
张志超的母亲还记得,2005年2月12日是大年初四,张志超凌晨1点多在家中被几名警察带走。
“警察问儿子,你叫张志超吧,还问了出生年月。后来让我去拿个大袄,等进屋拿袄出来,他们已经走了。”张母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回忆,当时警察表示“有事情要问他一下”。
张志超一直没有回来。张母数日后打听到,儿子出事与同年级一个叫冯亭(化名)的女生有关。该女生在高一20班就读,已经失踪一个月,其父是临沭县一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在老师和同学的印象中,冯亭担任班级的文娱委员,学习成绩中上。她性格开朗,交友广泛,书信较多,还有一些笔友、网友。
张母对女生失踪一事有所耳闻。放寒假前,学校组织召开家长会,张母会后与几名家长一起搭出租车,车上还有人讨论女生失踪的事情。“不知道女生名字,也不认识,跟我们也没关系。”张母在车上并未多问。
据目前所知,冯亭最后一次出现在好友视线的时间,是1月10日清晨。冯亭的一名王姓好友当年向警方表示,她前一天晚上住在冯亭家,这天一大早骑自行车载着冯亭上学。
当天是星期一,按照学校规定,6时15分举行升国旗仪式,之后跑操。当两人到校门口的时候,集合铃响了,王姓女生进校门后急忙把车推向东边的停车场,而冯亭取走了车筐里的两本课本和钱包,径直朝前走。
“推自行车走了有十多米远,我想让冯亭帮我也拿课本,便转头找她。”王姓女生说,这时,她已经找不到冯亭了。
冯亭去哪里了?这在当时成了一个谜。高一20班的班主任告诉警方,在那天学生跑操的时候,他没在队伍中看到冯亭。
早自习在6时35分开始,将近两小时之后,班主任开始上第一节课。他发现冯亭不在教室,“我也没问,以为她身体不舒服,她家人带她去看病去了”,因为冯亭“最近几天感冒了,经常打针挂吊瓶,也经常不上课”。
班主任不知道的是,整整一天,王姓女生都没能联系上冯亭,冯也一直没有回家。
冯亭的家人次日清晨不到8点就赶到学校找人。随后,各班通知同学帮忙寻找冯亭,学校有女生失踪的事旋即传开。
但是,一直到学校放寒假,冯亭始终没有消息。
2月11日中午14时许,学校一名清洁工打扫教学楼3层的洗刷间。她试图进入洗刷间内部一个已废弃数月的厕所,却发现锁无法打开,便找来钳子和扳手。
厕所的锁被撬开了,映入眼帘的是一具趴着的女尸,臀部以下裸露,以上则套着沾有血迹的编织袋。校方旋即报警,经辨认,这正是失踪一个月的冯亭。
10小时之后,高一24班班长张志超迅速走进警方视野。
被指曾出现在涉案洗刷间门口
张志超被警方关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在被认定为案发日期的2005年1月10日清晨,有人指证他出现在了涉案洗刷间门口。
洗刷间位于教学楼3层,内部有一间废弃厕所。洗刷间以北五六米,是一间住着23名男生的寝室,其中包括冯亭的同班同学王绪波、杨同振。他们的教室在二层。
1月10日这天清晨,王绪波、杨同振请假在宿舍里,没有参加升旗仪式、跑操。
法院判决书认定的证言显示,王绪波称,大约6点23分,他在宿舍里听到有女孩尖叫“你要干什么,救命”,随后,他和杨同振先后跑出宿舍,并看到洗刷间门口站着两个人。
按照王绪波的说法,其中的一个人是张志超,另一个人戴着眼镜。王绪波问张志超在干什么,对方回答说没干什么,王绪波又往洗刷间门里看了一下,当时天黑,没看见什么。
不过,杨同振的所有证言均未提及张志超在洗刷间门口。甚至,在判决认定的证言中,杨同振称王绪波在“跟两个我不认识的男的说笑”,但杨、张其实相识。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ne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