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肩膀被砸呈现青紫色
20名广场舞大妈畅跳神曲《小苹果》,夹杂着水泥、石子的细沙突然从高空撒落,有的大妈避之不及,肩部被砸伤。这一幕发生在4月14日20:30许,合肥市宁国南路中振和润华府小区住宅楼外的停车区。事发后,方女士等大妈报警称,她们在此跳广场舞已连续三天遭袭。“之前楼上泼脏水,如今抛下来的东西足以致命。”
大妈跳舞遭“沙雨”突袭
方女士和贾女士同住省城珠光花园小区,都喜欢跳广场舞。由于家门口马鞍山路修路,今年清明节,两人和其他十多名舞友在宁国南路中振和润华府小区的住宅楼外寻得一处跳舞场地。“那是个开放式停车场,晚上车停得不多。”58岁的方女士说,她们这一跳,就是10天。
14 日19:15,方女士和舞友们来到该小区停车场,打开音箱,踩着《小苹果》的步点畅跳起来。“8点半左右,我身边的贾姐突然啊地一声,捂住肩头。”方女士看到对方痛苦倒地,身上被夹杂着水泥和细石的细沙砸中。“其他舞友也被砸了,大家抱头跑开。”王女士说,即便这样,这种“细沙雨”下了足有近三分钟才停。
20:50许,一些挨砸的舞友与小区物业发生争执,方女士报警,民警赶来平息纠纷时,贾女士左肩被砸出巴掌大小的紫色清淤血块,被送往医院诊治。
停车区布满细沙石
昨日,记者赶到事发现场,该小区一共两栋楼,一号楼外墙的十几米外是停车区,分布着大小不等的细沙点,周边散布指甲盖大小的细石子,“这些细沙和石子就是从眼前的楼上抛下的。”方女士指着一号楼称,她们已经连续第三天遭楼上人员袭击,“起初,有人从楼上泼脏水,我们湿了一身,现在高空抛下来的东西万一砸中要害,足以致命。”
该小区物业也知道遭袭的事情。“楼上住户实在忍不了,大妈们一直在楼下跳广场舞,影响居民休息。”该小区保安程力(化名)告诉记者,泼水、撒细沙虽不理智,也属无奈之举。
物业称大妈擅闯领地
“一名业主已多次来物业反映,如果不把这些广场舞大妈赶走,他就跳楼给我们看。”13时许,该小区一名李姓负责人说,“最近几天,居民反映广场舞噪音扰民的太多了。作为物业应为业主服务和考虑。说罢,李先生让工作人员拿来一份小区的规划总平面图。规划图显示,跳舞的停车场区域,产权属于小区的建筑用地范畴,并不是属于公益广场或公共行政路面。
其实,方女士和其他大妈对此心知肚明。“这么大的停车场,为何就不能容给我们一小片跳舞的地方?”方女士说,接到投诉,她们已把跳舞时间缩短在每日19:30到21点,音响开到最小,“为什么楼上还有人故意泼我们、砸我们?”
对此,李先生说,抛物者给大妈的伤害,属个人行为,大妈可向公安机关反映。作为小区物业,必须禁止大妈们继续在停车场跳舞。“再擅闯领地,影响业主,我们同样可以报警。”
六成住户称受影响
顶着高空抛物跳舞,即便危险,方女士等大妈们却不肯轻易挪地儿,“人活一口气,我们要等到抛物人员道歉才会离开。”
当日14时许,记者对该小区1号楼5层至18层中的30家住户做了走访,没有一户承认曾往楼下泼水、撒细沙。
谈到作息是否受到影响,6成的受访住户表示,“广场舞大妈不仅影响到他们休息,还影响孩子做功课。”甚至有住户对高空抛物者表示“理解”,“小区不是公共场所,业主花钱买房,如果想寻求一片安静,物业都无法保障,只能自己捍卫了。”居民张先生说。
目前,辖区派出所正进一步调解处理此事。(中安在线)
事实+
广场舞纠纷缘何频发
广场属于公用资源,市民有权在广场上跳舞,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对此是有规定约束的,“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可实际上,相关法规并未得到有效执行,这多少与法不责众的执法现实有关。
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城市生活空间狭小,可供健身娱乐的场所太少。就目前来看,我国绝大部分城市的人均广场面积并未达到“宜居标准”,这也暴露出城市规划中市民娱乐空间的欠缺。
因此,地方政府应该在城市建设中配备必要的公共娱乐和文化广场等公共设施,同时,既要扩大人均广场面积,也要注意地点布局。当然,对广场舞之类公共场所之群体行为,更需要相应的法律约束,通过立法手段来规范跳广场舞的场地与时段,给广场舞立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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