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浩。资料图
12月8日,原计划一天内完成的复旦投毒案二审持续到深夜11:33才结束,二审上诉人林森浩在开庭前专门给自己拟了一份“最后陈述”文稿,但由于时间原因,林森浩没有将文稿念完,而是直接将文稿交给法庭。昨日,这份765字的“最后陈述”手写文稿曝光,林森浩称自己“在思想上是无家可归的”,并请求黄洋父母和家人原谅自己。
据林森浩的辩护律师唐志坚介绍,林森浩在获知二审具体开庭时间以后,专门手写了一封“最后陈述”。在律师12月4日前往看守所会见时,林森浩曾将该文稿念给律师听。“他念完可能需要2分多钟,但由于二审时间不够,他在庭上没有念完。”唐志坚告诉记者,二审结束以后法院将“最后陈述”的手稿及林森浩此前的多封家书复印件交给了辩护人。唐志坚就家书的转交事宜征求过林森浩父亲林尊耀的意见,林尊耀称二审后心情复杂,“家书就不用再看了。”
唐志坚称,12月11日他再次前往看守所会见林森浩,林森浩表示对二审结果仍不敢去想。“但是二审也让他心里再起波澜。”唐志坚说,林森浩称二审再次勾起了他对黄洋死亡一事的痛苦回忆,内心十分愧疚,至今仍需时间平复心情。 成都商报
“最后陈述”原文
“当我还在自由世界里的时候,我在思想上是无家可归的。没有价值观,没有原则,无所坚守,无所拒绝。头脑简单的人生活在并不简单的世界里,随波逐流,随风摇摆,兜不住的迷茫。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对我而言,是很不清晰的。这迷茫与想要有所改变的内心诉求成了我身上最主要的矛盾。我一直在认识自己。某日,我在某电视节目里听到一句话:成功的人都是善于制定规则的。这话在当时我的心里引起了强烈的共鸣。我恍惚地以为我找到了突破口:我要成为一个善于制定规则的 人,在生活中要不吃半点亏,还要欺负欺负别人。也许就是这样的一种模糊的认知隐隐地引领着我犯下了这个罪大恶极的过错。
黄洋喝了水之后,我一直很后悔,尤其是在黄洋住院,我见到了他父亲之后。但那时的我,是很难把真相讲出来的。那时的我,内心是荒凉的,是孤寂的,没有勇气,也没有责任心,有的只是自私与不负责任,有的只是逃避与自欺欺人,有的只是惶恐与不安。就连对我的家人,对我的父母,我都没有告知,即使是到了我被学校保卫处传唤, 即使是到了我被带到派出所,我也仍然没有告诉他们。
我非常地对不起你们:黄洋的父母亲人,还有我的父母家人,你们二十几年殷殷期盼,在就快要成为现实的当口,却因为我一时的无知而幻灭了。这是怎样的一种摧残!如今的我大概是可以感受的。可惜现在一切都已经太迟了!
今天,我选择了上诉与自我辩护。对于结局,我不敢有所奢望。如果我侥幸还有机会,我将在后面的日子里竭尽全力地补偿你们,服侍你们终老;如果我还是走了,那也只是我的报应,希望你们能从丧子之痛的阴影中走出,好好地活着。或许有另外一个世界,在那里,我们将为着自己的过错而赎罪。同时,我也希望,千千万万的年轻人能从我身上吸取到教训,引以为鉴!
最后,我要感谢斯伟江、唐志坚两位律师对我的无偿帮助,感谢出庭作证的老师,感谢许许多多的帮助着我的人。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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