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偶遇
2013年9月12日,朝明明在仪陇县福临乡等母亲给他寄生活费。但很久没打钱过来,遂心生烦躁。上午 11 点,见到一对老夫妇到邮政取钱,就想打他们一顿发泄一下。
第二次偶遇
当天中午 12 点,他因没买到调料返回了集市。不料,他又遇到这对老夫妇。当时想买东西发现没带钱,又看到老夫妻和别人有说有笑,觉得在嘲讽自己,于是重燃殴打欲望。
第三次偶遇
当天下午2点,朝明明再次遇到了这对夫妇。后来,这对夫妇搭乘他的摩托车,在途中因为对方想要他帮其儿子儿媳找工作,又一直夸儿子,让朝明明厌恶,遂产生杀意。
去年9月12日,是朝明明母亲的生日。到集市等待母亲打钱,因时间太久心生烦躁,朝明明产生打人想法,一对六旬夫妇成了他发泄的对象。拿着在集市上新买的蝴蝶刀,他刺向了身旁同行的老夫妇。那一年,朝明明17岁。
漫长等待 少年产生打人想法
朝明明,南充仪陇人,1996年出生,今年18岁。
2013年9月12日,朝明明到仪陇县福临乡赶集。当天正值母亲生日,朝明明给母亲打完电话送上祝福后,便一直在等母亲给他寄生活费。
多次进出邮政看见其他人顺利取钱,而母亲一直没打钱过来,遂心生烦躁。“大概上午11点,看到一对夫妻到邮政取钱,见他们很瘦弱,就想打他们一顿发泄一下。”朝明明在庭审现场回忆称,当时想在菜市厕所打他们,但他们并未上厕所。随后朝明明在菜市对面买了一把蝴蝶刀。
中午12点,朝明明与祖父一同回了家,因没买到煮饭的调料,他又返回到了集市。不料,他又遇到了最初想殴打发泄心情的老夫妇。
“当时想买东西发现没带钱,又看到老夫妻和别人有说有笑,觉得在嘲讽自己,于是重燃殴打欲望。”朝明明供述称,但当时街上人很多,便打消了打人的想法。
下午2点,朝明明骑着摩托返回家中,在路上,他第三次遇到了那对夫妇。
表扬儿子 六旬老夫妇被“厌恶”
梁建才,67岁,南充市仪陇县人。去年9月12日,他与老伴儿一起,在街上赶集买东西。朝明明假装是“摩的”师傅,当天下午2点,两老准备搭他的车回家。
在途中,朝明明和老人一直交谈。“当时一直找机会殴打两人,却发现他们话语随和便再次放弃了。”朝明明说,后来他无意间透露到,将要到成都务工。梁建才听后,遂请求将其儿子、儿媳一同带去,拒绝不过的朝明明便在他手机上,随意输入了一个手机号码。
为了帮助腿脚有伤的儿子找到工作,梁建才力邀朝明明步行去其家谈论此事,朝明明便一同前往。提到儿子,梁建才满口赞誉,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朝明明恼怒了。“他(梁建才)言语啰嗦,一再强调儿子虽腿脚有伤但聪明能干,听着心里烦躁和厌恶。”朝明明供述称。
忍着心中的烦躁,朝明明三人来到了仪陇县大风乡茅坪村,梁建才接下来的话,成了导火线。“梁建才夸他儿子若未伤,年收入可达数万。我听着心里极为反感,加上之前的不满情绪,当时就爆发了。”
法院审理 少年被判无期
朝明明拿出刚买的蝴蝶刀,刺向了身旁67岁的老人。
蝴蝶刀刺中了梁建才右颈部,梁建才遂用携带的铁丝予以还击,后朝明明连续乱刺梁建才颈背部。老伴儿上前帮忙时,也被朝明明刺中数刀后倒地。经鉴定,死者梁建才、王素珍均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捅刺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随后,朝明明从现场拿走梁建才随身携带的现金4000余元,后又用老人的中山装遮挡身上血迹逃窜回家。在家清洗了衣裤、鞋子、刀后,朝明明将赃款藏匿于卧室床下女士帆布鞋内,并将中山装抛弃在镇上岐山村的一垃圾堆内。
第二天,朝明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13年9月13日被仪陇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6日被执行逮捕。作案时,朝明明仅17岁。
昨日,记者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于近日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朝明明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二人死亡,手段残忍、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且其监护人愿意赔偿损失,遂判处朝明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监护人赔偿受害者家属相应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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