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今年3月份,温州瓯海的一家轮胎店老板余先生在修理一个轮胎时突然发生意外,轮胎爆炸,余先生被炸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余先生的家属认为,导致意外的“罪魁祸首”是那个翻新轮胎,疑似是质量问题导致爆炸,于是一纸诉状将翻新轮胎的生产商、销售商和送轮胎来修的客人一并告上法庭。
究竟谁该为这起事故负责?今天上午,温州瓯海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冲完气的“翻新轮胎”突然爆炸
修理店老板不幸身亡
今年3月13日上午,在温州瓯海仙岩一家轮胎店内,老板余先生正在维修一个轮胎,这个轮胎,是有一名姓黄的男子在驾驶过程中发现胎压不足,遂拿来余先生店里维修的。
但随后发生的事出人意料,余先生先是给轮胎充气,但在拔下充气棒时,只听“砰”的一声巨响,轮胎突然炸开了,巨大的气浪让他全身多处受伤。
余先生马上被送往医院抢救,但不幸的是,因为伤势过重,余先生还是离开了人世。
这起悲剧,让余先生家人崩溃,他们认为,黄某拿来维修的轮胎有严重的质量问题,是一个翻新轮胎。这个致命的轮胎,是黄某从一个叫王某的销售商处购得的,而王某又是从刘某开设的“瑞安某冷翻厂”购得此轮胎。
无奈之下,余先生家属将刘某、王某和黄某一并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余先生死亡的各项损失130万余元,同时,余先生家属还诉请法院判令刘某、王某赔偿原告130余万的惩罚性赔偿金。
轮胎爆炸的原因双方争执不下
法庭将进行鉴定
法庭上,原告认为,“瑞安某冷翻厂”生产的轮胎是由旧轮胎翻新而来,明显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王某作为销售商明知轮胎为翻新却仍出售给黄某,同时,黄某也明知是翻新轮胎却依然使用,并交由余先生修理,由此可见三被告的行为存在明显故意,对事故的发生均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轮胎生产厂家刘某的律师提出,原告诉称被告翻新轮胎存在缺陷没有事实依据。
刘某律师称,原告仅仅以翻新的轮胎就推定为产品缺陷没有依据,却没有证据证明翻新轮胎哪个部分存在着缺陷。
另外,他还认为余先生在操作过程中存在不当,余先生自己并没有上岗操作证,没有经过技术培训及考核;在修补轮胎过程中有气压过高的现象,刘某律师称,气压过高就会引起轮胎爆炸,这是常理,和是否是翻新轮胎并无直接关系。
轮胎的销售商王某的律师则认为,王某只是轮胎的销售商,对涉案轮胎并不知晓,事发后,有关部门也没有通知他们对涉案轮胎进行识别,所以在这起事故中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使用轮胎的被告黄某的委托代理人认为,轮胎不属于黄某生产、销售,黄某也不知道轮胎是翻新的轮胎,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同时,也强调了余某有操作失误等情况。
此案中,原、被告最主要的争议焦点是轮胎爆炸的原因,原告认为是轮胎质量问题,三被告认为原告有充气过量等操作不当的原因。经原告申请,三被告也均同意对涉案轮胎是否存在产品缺陷,以及导致轮胎爆裂是不是产品缺陷造成的进行鉴定。
法院将择日继续开庭审理。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ne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