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永丰县将房龄只有22年的县委宿舍楼当成“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拆迁,引发“体制内”人员的质疑。 澎湃新闻 刘兴旺 图
在江西省永丰县某事业单位工作的罗军,今年接到了政府安排的一项特殊任务:做丈母娘的拆迁思想工作,如果不签拆迁协议,就不能上班。
和罗军的遭遇相似,在此次县委宿舍楼的拆迁中,永丰县有多名政府工作人员因为没有完成拆迁任务,甚至被停发工资。
永丰县眼下正在强力推行的拆迁县委宿舍楼的行动,是打着“棚户区改造”的名目立项的。
然而,澎湃新闻记者调查发现,当地政府将县委宿舍楼纳入棚户区拆迁改造,遭到了部分公职人员尤其是退休公职人员的质疑与抵制。质疑者称:“政府无非是想把从我们手里低价征收过来的土地,再高价卖给开发商牟利。”
“公务员有义务做帮扶工作”
今年30岁左右的罗军第一次被迫做丈母娘吴珍的拆迁思想工作,是在今年3月。
罗军丈母娘的房子在永丰县县委宿舍。这是一套居住面积87.84平方米、层高约3米的房屋,是永丰县委于1992年建成的。
10多年前,罗军的丈母娘从他人手里购得了这套房屋。如今,这里住着丈母娘一家5口。
按照永丰县政府的规划,吴珍位于县委宿舍的房子,此次正好处于拆迁之列。
从2013年开始,当地的拆迁帮扶人员隔三岔五地来到吴珍家做劝说工作。不过,吴珍始终拒绝签署拆迁协议。
转变出现在今年3月。对口帮扶人员通过调查发现,吴珍的女婿罗军在永丰县某事业单位上班。
突破口最终被放在了罗军身上。“帮扶人员一天三次,坐在我女婿办公室里不走,导致他根本没办法正常上班。”吴珍向澎湃新闻回忆。
更让罗军感到压力的是,帮扶人员对他说,如果不签协议,就不能上班,还要扣工资。
吴珍最终选择了妥协。尽管对补偿标准不满意,一直对拆迁持抵制情绪的吴家此后还是在补偿安置协议书上签了字。
在当地拆迁户眼里,这种因为房屋拆迁而导致亲属受连累的拆迁办法,叫做“株连式拆迁”。
而早在2011年3月17日,中纪委办公厅和监察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
8月21日,澎湃新闻来到永丰县委宣传部核实情况。宣传部副部长章红霞表示,关于拆迁的具体事宜要问拆迁指挥部。
“拆迁动员要发挥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作为公职人员有义务去做帮扶工作。”永丰县下西坊区域改造建设指挥部信访组副组长聂建忠对澎湃新闻说。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ne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