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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上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小编整不明白这些文绉绉的东西,但自6月5日打虎锄奸的日记里,小编看懂了两个字——通奸。
当然,读者或许会说,“通奸”有啥好稀奇的?这上下五千年通奸足足得占了五分之三,《尚书》记载,“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宫刑。”敢通奸?切你子孙袋。于是也侧面告诉我们,通奸年长,已然成精。从宫刑到徒刑、打杀到浸猪笼,通奸在“非正常男女关系”的道路上一路狂奔。直至那群满口仁义道德、满腹男盗女娼的贪官们,把它送到了中纪委的铡刀下。
虽然自1949年后,通奸就非罪化了。但是,理智与低调完全抵挡不住易“通奸”、爱“捉奸”、爱看“捉奸”的看客折腾,还是一度被曝晒在阳光底下接受灼烧。那么,贪官生活腐化不检点了是通奸,普通人呢?类似“通奸”的非正当男女关系又在处理男女关系的过程中可曾有过误入歧途的危险?小编以下为大家数上一数,这不正常的男女关系究竟都是些啥。
形婚
顾名思义,这样的婚姻只有形式没有本质,在婚姻的保护伞下获得所谓的爱的自由。在生理与人格上都保持独立的“夫妻”双方,彼此心知肚明,一切伪装都来自于现实的需要:找工作、办移民、享受福利和权利,以及腐女们心心念念的同性恋之间的“变通”也被囊括其中。
换妻
千万不要以为这么重口味的事儿是现代发明,早在春秋时代人们就有了这种癖好——易内。而如今,不论是key party或是club butterfly,化了妆换了衣,膨胀的原始欲望也并未丰满得美好妖娆。如2010年,南京某大学副教授马尧海换妻一事,该案轰动一时,虽马教授一再强调这比出轨高尚,然“聚众淫乱罪”确是实实在在的。
共妻(夫)
共同使用和交换,在小编看来都抛弃了唯一、排他性。2013年外媒曾报道,印度一村庄内,兄弟五人共享了一个妻子,妻子轮流与五人过夜,兄弟们之间没有嫉妒,而妻子也认为自己得到了更多关注和爱,幸福到泪崩。此外,手握权力的贪官们,也有不少乐于此道。除了你好我好大家好的鱼水之欢,利益捆绑成了堪比春药的安全剂。当然,抛开道德谴责,占有欲强的人们怕是也不能想象。
小三
这大约是目前介绍的非正常男女关系中最为人熟知的一种。从姚笛到当年的杨恭如,排起队来绕地球一圈怕是也不难。此外,它的近义词包括情妇、情夫、二奶、男宠、娈臣……和过去不同的是,如今的小三多在为了扶正而战斗,羞耻感呈自由落体式下降更是极为普遍。
炮友
如今各大社交平台上的热门词汇,不需要感情基础,也没有钱色交易,你情我愿,约好了就直奔主题。但这种简单干脆的生理宣泄也并非那么美好。90后少女QQ求包养,遭炮友迷奸又劫财、男子微信结识女炮友,约炮后被偷……此类新闻数不胜数。
一夜情
据媒体报道,“一夜情”在理论上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巧遇陌生人、互相吸引、为性激情一夜、激情一次天亮说拜拜。与炮友相比,这种非正常男女关系是建立在感觉之上的,同时,炮友具有可持续性,而一夜情则不可再生。
潜规则
演艺圈与职场是培育潜规则的营养基,上位、利好、你情我愿的交换是它的关键词。爱逛天涯泡贴吧打听小道消息的读者必定知道的故事比小编多二精彩。
性贿赂
旧时,作坊间有俗语云:要想学得会,先跟师傅睡。而如今,官场性贿赂更是成了“雅贿”的一种,桃色视频陆续流出,性贿赂也大方地走进公众视野。十年前,接受男警员性贿赂的深圳罗湖原女公安局长被双规、甚至曾有鞍山市一女局长花50万元整出了一个“全鞍山最美丽的屁股”用于性贿赂,至此平步青云。
诱奸
诱骗上床而非暴力,故法律意义上而言并无明罪。一般多在强势与弱势群体间发生,也许有威逼利诱、有序是虚假承诺、甚至犯罪,但证据是令众人头疼的结点。日前发生的女博士举报厦大博导诱奸女学生一事便是最好的案例。
嫖娼
通常,我们说“卖淫嫖娼”。已肉体为赚钱工具,古有怡红楼今有天上人间,自古至今屡禁不止。从黄海波嫖娼到东莞扫黄,均闹得沸沸扬扬。一方自愿掏钱买春,一方收钱提供服务,虽看着是双赢,但奈何中国卖淫并未合法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明令禁止: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15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云云。
重婚
一夫一妻,不是一个夫人、一个妻子,同时拥有至少两段婚姻也是不被社会所容的。性资源过度集中不仅会引来围观、甚至会引起不满与不稳定。娄烨执导的《浮沉迷事》讲的便是这样的故事,重婚原因——想要男孩。此外,拥有众多情妇/夫虽无结婚证,但这种事实性的重婚已在一定圈子里泛滥成灾。在如今的社会评价体系中,不被唾弃指责几乎难以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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