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陕西汉中一名不满17岁的懵懂少年,16年前仅仅因为800元(人民币,下同),就用藤条勒死一名少妇。在亡命天涯的16年期间,他隐姓埋名,挖煤矿,打短工,不仅成家立业,而且有了自己的孩子,为了给孩子办理户口,年逾30岁的他潜返家乡,最终被捕,最近终上庭受审。
据《三秦都市报》报道,1995年2月中旬,不满17岁的小海认识了保安员杨洪彦,并成为「忘年之交」。杨有一次问他敢不敢杀人?欠杨800多元的小海说「敢」。10多天后,小海拿了杨交给他的一根电警棍和一把匕首,跟踪少妇孙忠丽,并趁孙上厕所之时,用电警棍在孙的脸上打了一下说道:「杨洪彦让我来杀你。」拉扯中,小海夺过孙忠丽手中反抗的葛藤,缠在孙的颈上将其活活勒死。
为了给出生的女儿办户口,以便孩子入学读书,潜逃16年的小海于2011年8月,携妻及3岁女儿从山西省河津市回到老家陕西汉中。当年12月初,小海行踪被公安发现而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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