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毓秀(1891年3月20日-1959年12月16日),别名苏梅,女,广东省广州府新安县(今属深圳市)人,清末、中华民国革命家、政治家、法官、律师。她曾多次参与刺杀晚清政府要人,她还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性博士,第一位女性律师,第一位省级女性政务官,第一位地方法院女性院长与审检两厅厅长。
郑毓秀的父亲是清朝户部官僚郑文治,家境富裕。郑毓秀幼年学习儒学,研读四书五经,后来到天津教会崇实女子学校念书。1905年(光绪31年),她到日本留学,其间经廖仲恺介绍加入中国同盟会。
1911年(宣统3年)归国,担任革命派暗杀要人任务的联络员等职务,曾参加京津同盟会分会暗杀袁世凯计划。1912年(民国元年)1月,暗杀袁世凯行动开始前,受到京津同盟会分会的紧急指示而中止,改为刺杀良弼而取得成功,郑毓秀在其中也作出了贡献。同年中,郑毓秀到法国勤工俭学。1914年,她在巴黎学习法律,1917年得到巴黎大学法学硕士学位,随即加入法国法律协会。1919年,据说出席巴黎和会的中国代表团在压力下准备签署凡尔赛条约,时任代表团随员的郑毓秀在签字日的前日即6月27日组织留学生数百人包围首席代表陆征祥养病所在的圣·克卢德医院,要求中国拒绝签字 。
1925年,她获得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性法学博士,也是目前有确切资料可查的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性博士。此后她被北京政府任命为驻欧调查委员,同年中归国。
归国后,她和留学时代的友人魏道明在上海公共租界合作开设律师事务所。她也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性律师。1926年(民国15年),南方政府派的大学教授杨杏佛被上海当局逮捕之际,郑毓秀担任其辩护律师,使其获得释放。同年4月,她当选西山会议派的国民党第二届候补中央监察委员。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ne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