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获自由后,张艳胜一家三口在一起
通信版“许霆案”当事人张艳胜:“我相信这个社会有公平正义”
事件回放
今年3月初,河南籍80后小伙子张艳胜因为捡到一张SIM卡,不料7个月竟然上网消费了25万元。当时,当事人还关押在长沙市第一看守所。本报记者采访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许中缘,其分析张艳胜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这就意味着,该案应该属于民事案件。而此前,张艳胜正是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
3月7日,本报以《危险的SIM卡》为题,独家报道了此事。报道刊发后,上百家网站转载、评论,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天价上网费”的热议。
3月13日,长沙移动通信公司行业客户中心公开表示,只收取客户每月500元封顶的标准7个月共计3500元。3月28日上午,张艳胜被取保候审重获自由。
“我相信这个社会有公平正义。”8月19日,张艳胜对《法制周报》记者说。
张艳胜的命运曾经被一张危险的SIM卡左右。他因为捡一张手机卡上网,7个月的上网数据流量费竟高达25万余元。在支付了10万元后,他被刑拘8个多月。
直到3月7日本报头版发表独家新闻《危险的SIM卡》,这个80后农民的遭遇才引起社会关注。21天后,他被取保候审重获自由。
捡卡上网花25万元被刑拘
今年3月初,本报记者得到线索:一个河南籍的80后小伙子张艳胜,因为捡到一张SIM卡,不曾料7个月竟然上网消费了25万元。当时,当事人还关押在长沙市第一看守所。
记者进一步了解获悉: SIM卡的真正所有者是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张艳胜原本在山西省太原市做塔吊租赁、安装、维修等业务。2011年11月,他在山西省平遥县一建筑工地,安装一台中联重科牌塔吊设备时,发现驾驶室的操作手柄下有一张手机卡。张艳胜随手就捡了起来带回家插在了电脑无线上网盒内,用它上网看电影、聊QQ,用了7个月。
2012年6月中联重科发现,自2011年12月至2012年5月,该手机卡共产生数据流量费用20余万元。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下称“长沙移动”)已经从中联重科扣除了这笔费用。随后,中联重科报警。
2012年7月4日,张艳胜被警方带走。
每个人都有手机,但谁也想不到,手机卡竟然如此危险。张艳胜一家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张艳胜被刑事拘留8个月25天;上网花费的25万元,张艳胜家已经支付10万元给中联重科;在张艳胜被拘留4天后,因为“压力大”,妻子张炳艳意外流产。
记者采访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许中缘,其分析张艳胜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这就意味着,该案应该属于民事案件。而此前,张艳胜正是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同时,张艳胜的代理律师李俐俐认为,该案移动公司也应负责任,25万元流量费不应一人担责。
本报报道获广泛关注
3月7日,本报以《危险的SIM卡》为题,独家报道了此事件。报道刊发后,上百家网站转载、评论,包括央视在内的多家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天价上网费”的热议。
3月13日,长沙移动通信公司行业客户中心公开表示,只收取客户每月500元封顶的标准7个月共计3500元。
3月28日上午,张艳胜被取保候审重获自由。
而据记者了解,在本报刊发报道后,也引起了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的关注,从而使该事件进展迅速。
当时,岳麓区人民检察院面对此案把握不准,“他们对此案在定性、处理上有分歧”,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王东晖说。随后,该院就此案联系了长沙市人民检察院。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又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汇报情况。
根据调查、核实和研究的情况,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定性上、证据上、法律适用上均不同程度存在问题。4月10日,在《关于对社会关注的张艳胜涉嫌盗窃案的回复》中,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回应,对张艳胜予以取保候审。
重操旧业正常生活
8月19日,本报记者采访了张艳胜。
记者:最近在忙什么?
张艳胜:我以前在山西租了两个门面卖塔吊的配件,原本计划开一个塔吊租赁公司。现在我还是在山西太原做塔吊租赁、安装、维修业务。这件事发生后,我压力很大,加上现在的活也不多,所以我就一个人单干,以前我是和合伙人一起干。
记者:捡卡这件事对你的生活有什么影响?
张艳胜:这个事我觉得还没有过去。它在我心里还是悬着的。我希望相关部门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我到底是盗窃还是捡卡?上次有个检察官联系了我,问我是否收到退还的钱。我说收到了9万多(之前张艳胜家支付中联重科10万,移动表示只收3500元)。通过这件事,我相信这个社会存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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