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岁的国中少女觉得父亲管教太严格,又不愿签她所拟的「十个不要管的约定」,还因为她考试成绩差将她轰出家门,便跑去找姊姊哭诉被父亲性侵。检方查无实据,认为应是少女负气提告,将父亲处分不起诉。
检方指出,当听到少女提出不准父亲进她房间的约定时,似乎佐证少女确遭性侵;但又研判,如果父亲如此泯灭天良,少女怎么还敢要求父亲签「约定」,看来反而是父亲较为弱势。
少女住新北市三重区,母亲在她六岁时因病往生,由当工人的父亲独力抚养她与两名姊姊;少女见父亲对已成年的姊姊语气较为客气、尊重,对她又管又骂,心中很不服气,每次父亲说她,她就回嘴,父女关系一直不好。
今年初,少女突发奇想,自拟「十个不要管的约定」,包括不准进入房间、不能有门禁、不能限制使用手机等「十不」,要求父亲签名,但父亲不予理会。少女继续死缠,却被父亲发现她的考试成绩竟是全班倒数,气得将她轰出家门。
少女投靠在外工作的姊姊,竟哭诉被父亲性侵;姊姊询问经过,少女声称事情发生在她国小四年级,父亲酒后爬上床说「我跟妈也是这样」,就对她性侵。之后多次强脱她裤子,抚摸、亲吻下体。之后多次强脱她裤子,抚摸、亲吻下体。
姊姊询问为什么之前不讲,少女表示当时不敢讲,忍耐到现在;姊姊虽然带少女去报警,但不断询问最近家中状况,问出父亲不愿签下「约定」、大骂妹妹成绩不好及不读书等情事。
少女之后由社工协助安置,但检察官传唤时,发现她又跑回家里住;询问后才知少女嫌收容所管得比爸爸还多,便自行回家,还说「我会照顾自己」。
父亲出庭时,表示日晒雨淋做工养女儿,被女儿告性侵觉得「很无奈、快气死了」;姊姊也作证父亲从未毛手毛脚,妹妹可能是不服从管教。
由于少女没有任何证据,只有口头指控,对性侵过程前后供述不一,父亲也通过测谎,检察官便处分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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