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遗嘱执行人林式同给宋淇夫妇的张爱玲遗物清单。
张爱玲晚年常用的胶底浴用拖鞋。
宋淇传奇
从宋春舫到张爱玲
林式同处理张爱玲后事
张爱玲死后,遗嘱执行人林式同需要处理两件事。一是,处理遗体。9月30日,治丧小组的成员林式同、张错、张信生三人在加州租船出公海洒骨灰,尊重遗愿同时遵守法律。二是,张爱玲遗嘱说她所拥有的东西交给宋淇夫妇,包括钱财与一些遗物。
于是林式同再去张爱玲的家整理遗物,这所房子位于洛杉矶市10911号R ochester A venue206室,根据林式同的描述:“正对着电梯口,一条笔直的走道,四面没有窗,灰灰的日光灯,整天亮着。到了尽头,靠左边,就是张爱玲住的房门。一打开门,房里弥漫着沉郁的空气,我很快的把所有的窗户打开……地上摆着许多纸袋,包着不同东西,门旁靠墙放着那一张窄窄的行军床,上面还铺着张爱玲去世时躺的那床蓝灰色的毯子,床前地上放着电视机,落地灯,日光灯,唯一的一张折叠桌倚在东墙近门的地方,厨房里搁着一把棕色的折叠椅,一具折叠梯,这就是全部的家具了。这些东西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轻便好拿,包括电视,她原来有个小的,只有五六,大概太小了,看不清楚,搬家后买了一个新的,大一点,有十几,也不重。张爱玲买了大量的灯泡,因为她怕黑怕冷清,电灯电视一天到晚开着,这习惯她曾经跟我谈起过,‘有时还藉电视声音催眠。’对门朝北的窗前,堆着一叠纸盒,就是写字柜,张爱玲就坐在这堆纸盒前面的地毯上,做她的书写工作……墙上没有挂任何东西,连一张日历也没有,真可算是家徒四壁。张爱玲的房内除了她自己的作品和定期杂志外没有书。”
最后一点其实不对,因为房间内有张爱玲最爱的《红楼梦》和丈夫赖雅的亲笔签名书。
“更衣室里除挂着的衣服外,地上堆满了各色各样的纸袋……她从来不用箱子,什么都是临时现买,一搬家就丢的就丢了。她不用普通的女鞋,唯一常用的是胶底浴用拖鞋,买了好几大包,全是新的,用脏就丢。”此外张爱玲生前在韩国城租了一个三英尺见方的小仓库来摆东西,全用纸袋装着。
外界有人看到这些描述就觉得张爱玲晚年很凄凉。我觉得,只要张爱玲自己喜欢,何必要求她一定要住花园洋房,坐跑车、养番狗、吃鲍参翅、穿名牌时装、携高贵手袋、戴钻戒、搞整容?就我所知,张爱玲在赖雅之后的感情生活应该是空白的。这也是无可厚非的,为什么一定要她有个伴侣呢?没有这些东西就一定很凄凉吗?你可能有如此想法,但正如她那篇散文所说的,她要你“包括她在外”。
以我自己来说,最近作家陈玉慧发表了一篇文章回忆数年前上门来探访我,她写:“宋家现在是宋以朗一个人住,张爱玲的文件和书稿,全置于客厅一大桌上,再加上一墙壁张爱玲或有关张爱玲的著作,除此,没有别的家具或装饰。”我一点都不觉得自己无妻无儿,家徒四壁是很凄凉,反而这种生活我喜欢得很啊!
林式同将张爱玲家里的物品归类,分为九大块:一、银行财务及税务部分,需要让律师处理,其结果将专函报告;二、家具,包括电视、灯桌、桌子等;三、衣服,包括化妆品等;四、来往信件,分为宋淇夫妇、亲戚(姑姑与弟弟)与其他人的信件;五、作品手稿。六、身份证明,包括结婚证、公民证;七、随身用品:眼镜、假牙等;八、照片;九、书籍。
他来信咨询我爸爸妈妈需不需要将这些东西原封不动地运回香港。他说如果全部装箱里的话需要让海关检查,并要本人到海关处去取。我爸妈回复他说某些普通东西不需要,如桌子、梯子、电冰箱、电视机。最后林式同以海运方式寄了14箱东西过来,包括书籍、照片、衣物、鞋子、手提包、假发、毯子以及两箱手稿。
1997年,我妈妈将一些手稿捐给美国南加州大学东亚图书馆,其中包括《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手稿(2004年出版);《海上花》的英文译本打字稿(后来由孔慧玲完成,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2005年出版);《少帅》的英文打字稿(期望在2013年翻译成中文出版);《中文翻译:一个文化影响的媒介》的英文演讲稿(期望在2013年翻译成中文出版)等等。在1992年2月25日的信里,张爱玲曾提及一份关于林彪的英文稿,但该稿不在遗物中,现在不知所踪。
当时我妈妈留下一些张爱玲遗物中的手稿在家中,不知它们可否出版。我妈妈去世后由我处理出版,包括《重访边城》(2008年);《异乡记》(2010年);《雷锋塔》《易经》的英文打字稿(后来由赵丕慧翻译成中文,2010年出版)。这里有逸事一桩。当时香港科技大学学生孙晓明找上门,要求阅读《雷锋塔》、《易经》作为他的硕士论文题目,结果我同意了。不幸张爱玲将两份打字稿的封面掉乱。结果2009年论文《天才梦:张爱玲美国时期的生活与写作初探》里面的《雷锋塔》应该是《易经》,而《易经》则应该是《雷锋塔》。不过孙晓明还是第一个写了有关这两本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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