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由中介公司找来的京籍女子裴莉和购房者许昌赫签订协议,而后闪婚,裴莉当日得2万元好处费,帮助许昌赫取得在京购房资质。
裴莉和许昌赫在结婚前所签订的协议、欠条和结婚证。
1月5日,某区民政局婚登处,裴莉和许昌赫领结婚证。
中介雇婚托闪婚获“房票”
房产中介找京籍“婚托”与购房者结婚,使后者具备购房资质;律师称如引发纠纷,会加大购房者损失
这是一次暗地交易。
许昌赫(化名),非京籍人士,欲购房,却没有在京购房资质;裴莉(化名),京籍人士,去年离异。
由某中介公司业务员牵线搭桥,两个陌生人见面、签协议,并在1小时内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
这次交易中,裴莉只需出场4次,即可拿到3万元好处费;许昌赫则需要回原籍先与原配妻子离婚——与陌生京籍人士结婚——再闪电离婚,以此绕过在京购房的政策限制,顺利购房;而中介能得到可观的“服务费”。
针对该情况,11日,北京市住建委购房违规投诉热线工作人员称,如果确实是有北京户口,则允许购房。“目前的政策确实没有说这种状况是违法的”。
看似三方各取所需,可利益背后却存在风险:资深房产律师李洪云认为,双方合法领了结婚证,而婚后财产归夫妻双方所有,一旦发生纠纷,很可能造成财产分割不清的麻烦。
捏着本结婚证和一沓百元钞,裴莉“有些恍惚”。
结婚证上,她和一个男子的头靠在一起,这男子比他大14岁,和她认识还不到1小时。
裴莉的“丈夫”许昌赫,非京籍,在北京做生意。2011年,北京出台“京十五条”,坊间称为“最严限购(房)令”,许失去了在京买房的资格。
这次闪婚,裴莉是为了钱,许昌赫是为了房。
房产中介“做局”
裴莉有北京户口,1年前离了婚,那会儿,她还是某房产中介的高级经纪人,离婚后不久,裴莉离职。
20多天前,裴莉突然接到前同事王爱珍(化名)的电话。
“你还是离异吗?”王爱珍问。
“我正准备年底跟新男友领证结婚。”裴莉回答。
“有笔白赚钱的活,你干不干?”王爱珍说,她手里有个客户,外地人,按北京的政策,没有在京购房资格。
“你拖到年后再跟新男友领证行吗?”王爱珍恳求裴莉,“帮我做个局吧”。
“做局”是房产中介的行话,即通过相应手段,使没有购房资质的人顺利购房。
在当房产中介时,裴莉也做过局,帮助无购房资质的外地炒房客和刚需客户做虚假的“5年完税证明”和“社保证明”,“国家有政策,中介有对策”。
在这个局中,裴莉听懂了,是帮助无资质者用“与其结婚”的方式,来获得买房所需贷款和购房资格。
闪婚,购房,闪离。这种方式她以前听过,但不知道怎样具体操作,她有点怕。
“这就等同于假结婚,万一到时被查出来,或者另一方不跟我离婚咋办?”裴莉担心自己年底领证受限,另外,她也不好跟男友交代。
她拒绝了王爱珍。
天上掉下3万元
2013年1月1日,裴莉又接到王爱珍的电话。
“我没退路了。”王爱珍说,客户连购房保证金都交了,她也答应客户能用“找北京人结婚”的方式购房。一旦这个单子砸了,她不但拿不到上万元提成,还得赔客户违约金。
王爱珍一再向裴莉强调,对方是她的老客户,数月前,她刚用伪造5年完税证明和社保证明的方法,帮这名客户买了套房。
“对方出多少钱?”裴莉试探着问。王爱珍不假思索称,客户愿出1万元。
裴莉试图狮子大开口,吓退这笔交易,“我至少要3万”。
她没想到,王爱珍一口答应,“3万就3万,我去找客户谈。”
裴莉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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