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病号服的程金松哭着进入法庭,他说希望得到轻判,“做牛做马也愿意赔”
为送发高烧的女儿进城看病,程金松醉酒驾车,以时速100多公里的车速超速行驶,并最终与王丹(化名)的车相撞,导致王丹一家4口当场被烧死。程金松自己也因车祸被摘除了脾脏。
今日上午,二中院开庭审理此案,肇事司机程金松被控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据悉,这是继长安街英菲尼迪酒驾案肇事司机陈家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又一起在“醉驾入刑”后由中级法院审理的重大酒驾事故。
●上午现场
程金松哭着走进法庭
上午9时30分,旁听席上已经坐满了人。因为人多,法庭只允许双方各5名亲属进入旁听。死者家属拿出亲人照片被制止。
10时,身穿医院病号服的程金松哭着被带进法庭,旁听席上双方亲属都哭了,顿时法庭里哭声一片。
程金松说,他1999年拿的驾照。出事当晚,他原本因为无聊喝了酒。公诉人问喝了酒为什么还开车,他哭着说孩子烧不退才开车送孩子去医院。他说车速大概七八十迈。夏利出现在眼前时距他只有七八米,根本来不及取任何措施。
“当时撞上那车后,我自己爬了出来,然后给我姐打电话说出事了,让她赶快来救人。”程金松说完后就晕了过去。截至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
●案件回放
酒后驾车 致一家4口死亡
30岁的程金松是密云县太师屯镇人,死者王丹是密云县穆家峪镇大石岭村人。
2011年4月15日事发当天正巧是王丹39岁的生日。当天晚上9时许,王丹开着自己的红色夏利轿车,带着14岁的女儿小依和父母,从密云县城返回自己家。而当晚,程金松4岁的女儿发高烧,他虽然喝了酒,但还是开车带着父亲女儿去医院。
当晚10时许,行至大石岭村西口的101国道的路口,程金松的车撞上王丹的车,猛烈的冲击力使得夏利轿车瞬间侧翻并在路面上急速滑行。剧烈撞击导致夏利车油箱起火。当消防车赶到现场将火扑灭时,夏利轿车已变成一堆废铁,车内4人全部死亡。而车祸现场20多米外就是王丹家的院子。
伊兰特轿车内的一家3口也在剧烈撞击中受伤。程金松的父亲头部外伤、骨盆骨折,4岁的女儿大腿骨折。程金松胰腺断裂伤,脾挫裂伤,他为此切除了脾脏。
酒后超速行驶 司机承担主要责任
据交警在医院做的检测结果显示,程金松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每百毫升128.1毫克。
程金松以前开过出租,后来辞了工作,家里凑钱给他买了辆伊兰特轿车,供他平时跑黑活儿。事发前不久,他和妻子离了婚。
事发当晚他被抓后称,“只喝了一小杯”。晚上9时,孩子烧到39℃。程金松开车送女儿去医院。
车祸发生后,交警在现场没有找到伊兰特轿车的刹车痕迹。经检测,程金松当时的车速高于124公里/小时。在这条最高限速70公里的国道上已属严重超速。经交通部门认定,程金松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法律看点
从最重七年到最轻十年
据了解,事发后程金松被警方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归案,此后因伤取保候审。去年9月,密云检察院对程金松提起公诉,罪名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如按“交通肇事罪”定罪,法定量刑区间在有期徒刑3年到7年之间。如果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法定量刑区间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11年11月,程金松被警方逮捕,后被公诉至二中院。
去年审理的长安街英菲尼迪酒驾肇事案也历经审级之变,陈家最终被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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